戏曲融入法学教育 助力法治人才培养
2026年05月10日
字数:1585
中国戏曲具有悠久的历史,发展至今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剧种体系。根据2017年最新一次的全国戏曲普查工作数据。截至2015年8月31日,全国共有剧种348个,其中分布区域在2个省区市以上(含)的剧种48个,分布区域仅限1个省区市的剧种300个。这348个戏曲剧种,覆盖了我国90%以上的县域地区。这种遍布全国且各具地方特色的剧种体系,一方面为戏曲融入法学教育提供了全国性的推广网络,从而显著提升戏曲助力法学教学的普遍性。另一方面,也使全国不同地区能够依托地方特有剧种,实现法学教育的地方化。在普遍性与地方性的双重优势驱动下,这一全新法学教育模式不仅能在更大范围吸引更多的学生群体,还能提高法学教育的实际效率,同时也能够实现该模式在全国范围内的推广。如目前陕西高校中出现的“秦腔+法学教育”实践,河南地区高校中出现的“豫剧+法学教育”实践,北上广地区高校中出现的“京剧+法学教育”实践等,均体现了戏曲与法学教育结合的地域性与可推广性。
二、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秦腔+”法学教育模式的成功实践
(一)新模式下法学知识学习效率的提高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作为陕西地区的高校,为实现“德才兼备”法治人才培养目标,以该地区独特的地方剧种秦腔为元素,将其全面融入法学专业的教学之中,利用秦腔本身丰富的法律文化资源与优良的高台教化传统,实现了创新型的“秦腔+”法学育人模式。通过秦腔具有的“娱乐性审美”和“意象化移情”,一方面让学生跳出了单一课堂的知识范畴,不再局限于书本的形式化,对法律知识本身有了真实的感受与认知;另一方面将学生完全带入到法律文化的内涵与生命力之中,使得学生从内心对法学专业产生主动的向往与追求。目前,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法学专业,主要在中国法律史与法理学这两门基础课程中进行了实践尝试,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具体教学中,教师利用秦腔的戏曲特点,摒弃了传统的灌输型课堂模式,构建起了“1+1+1”的课堂新布局。这种新的课堂布局中,包括传统的讲述式课堂、全新的颠覆式课堂、互动的反转式课堂这三个部分。例如,在中国法律史的古代“清官”法律文化教学中,第一个“1”主要通过教师讲述“清官”法律文化理论来实现;第二个“1”主要通过学生观看、分析与讨论秦腔传统包公戏《铡美案》《黑驴告状》《八件衣》等来实现;第三个“1”主要通过学生分组进行传统包公戏的编演来实现。在这种“1+1+1”的课堂新布局中,将“清官”法律文化深深地注入到了每个学生的内心深处,取得了良好的课堂与实践效果。
(二)新模式下思想道德素养的提升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作为陕西地区的高校,其学生主要来自西北五省,其中陕西学生最多,占到整个专业学生的90%以上。而秦腔作为西北地区流行的主流传统艺术形式,其中蕴含着西北地区特有的文化基因与符号。这种西北独特的文化基因与符号,对西北五省的人们具有显著的文化认同功能,是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秦腔+”法学教育模式得以实现的基础。具体教学中,除了融入秦腔文本资源和演出资源外,教师还大量融入了秦腔的其他艺术形式。其中包括秦腔的语言、秦腔的音乐、秦腔的脸谱、秦腔的道具、秦腔的服饰、秦腔的表演程式等。这些秦腔艺术形式中都蕴含着丰富的廉洁文化内涵。例如在具体的法理学课堂上,学生通过绘制秦腔脸谱直观感受脸谱中的正义蕴含;学生通过穿戴秦腔传统戏服切身体验清官的姿态;学生通过使用秦腔的公案道具真实感受传统公堂的威严;学生通过学习秦腔经典判词的唱段产生穿越时空刚正不阿的共鸣等。而这些秦腔艺术形式中都蕴含着西北地区所特有的廉洁文化基因与符号,能极大地加强学生对廉洁文化的认同。因此,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的法理学课堂,通过沉浸式观看与接触秦腔,让廉洁文化得以潜移默化地厚植于每一个学生心中。在这个过程中,学生的思想道德素养得以提高,并逐渐成长成为一名“德才兼备”的优秀法治人才。
(三)新模式下法律实践能力的增强
戏曲作为一种舞台表演艺术,给学生提供了极为有效的法律实践
二、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秦腔+”法学教育模式的成功实践
(一)新模式下法学知识学习效率的提高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作为陕西地区的高校,为实现“德才兼备”法治人才培养目标,以该地区独特的地方剧种秦腔为元素,将其全面融入法学专业的教学之中,利用秦腔本身丰富的法律文化资源与优良的高台教化传统,实现了创新型的“秦腔+”法学育人模式。通过秦腔具有的“娱乐性审美”和“意象化移情”,一方面让学生跳出了单一课堂的知识范畴,不再局限于书本的形式化,对法律知识本身有了真实的感受与认知;另一方面将学生完全带入到法律文化的内涵与生命力之中,使得学生从内心对法学专业产生主动的向往与追求。目前,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法学专业,主要在中国法律史与法理学这两门基础课程中进行了实践尝试,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具体教学中,教师利用秦腔的戏曲特点,摒弃了传统的灌输型课堂模式,构建起了“1+1+1”的课堂新布局。这种新的课堂布局中,包括传统的讲述式课堂、全新的颠覆式课堂、互动的反转式课堂这三个部分。例如,在中国法律史的古代“清官”法律文化教学中,第一个“1”主要通过教师讲述“清官”法律文化理论来实现;第二个“1”主要通过学生观看、分析与讨论秦腔传统包公戏《铡美案》《黑驴告状》《八件衣》等来实现;第三个“1”主要通过学生分组进行传统包公戏的编演来实现。在这种“1+1+1”的课堂新布局中,将“清官”法律文化深深地注入到了每个学生的内心深处,取得了良好的课堂与实践效果。
(二)新模式下思想道德素养的提升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作为陕西地区的高校,其学生主要来自西北五省,其中陕西学生最多,占到整个专业学生的90%以上。而秦腔作为西北地区流行的主流传统艺术形式,其中蕴含着西北地区特有的文化基因与符号。这种西北独特的文化基因与符号,对西北五省的人们具有显著的文化认同功能,是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秦腔+”法学教育模式得以实现的基础。具体教学中,除了融入秦腔文本资源和演出资源外,教师还大量融入了秦腔的其他艺术形式。其中包括秦腔的语言、秦腔的音乐、秦腔的脸谱、秦腔的道具、秦腔的服饰、秦腔的表演程式等。这些秦腔艺术形式中都蕴含着丰富的廉洁文化内涵。例如在具体的法理学课堂上,学生通过绘制秦腔脸谱直观感受脸谱中的正义蕴含;学生通过穿戴秦腔传统戏服切身体验清官的姿态;学生通过使用秦腔的公案道具真实感受传统公堂的威严;学生通过学习秦腔经典判词的唱段产生穿越时空刚正不阿的共鸣等。而这些秦腔艺术形式中都蕴含着西北地区所特有的廉洁文化基因与符号,能极大地加强学生对廉洁文化的认同。因此,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的法理学课堂,通过沉浸式观看与接触秦腔,让廉洁文化得以潜移默化地厚植于每一个学生心中。在这个过程中,学生的思想道德素养得以提高,并逐渐成长成为一名“德才兼备”的优秀法治人才。
(三)新模式下法律实践能力的增强
戏曲作为一种舞台表演艺术,给学生提供了极为有效的法律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