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被法人”后,维权困难重重
2026年05月10日
字数:1842
49%的股东。
孙平及家人发现“被股东”后即开始维权:向派出所报案,派出所认为已过时效,无法立案,再通过投诉渠道,向烟台市公安局反映,请求帮助调查;向烟台银行提交申请,调取当时公司开户的公司底档;向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撤销股东登记……甚至于2025年11月,他们通过各种渠道,找到“烟台金鼎”持股51%的股东毕于宁,将毕于宁带到烟台市芝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山市监所,请他当面表示,冒用孙平名义注册该公司……
直到2025年12月底,孙平终于拿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烟台监管分局出具的答复意见书:认为烟台银行“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存在客户身份识别不审慎的问题”。2026年2月27日,孙平又拿到由烟台市芝罘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出具的告知书,明确“烟台金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成立时存在冒用他人身份证成立公司的行为”。但认为魏百源、毕于宁冒用申请人孙平的身份信息将其登记为该公司股东、监事的行为系民事纠纷,孙平可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
事情并未结束,孙平家人介绍,“烟台金鼎”有非正常借贷之嫌。“2013年11月27日,这家公司曾借贷400万元,次日,公司法定代表人就从毕于宁变更为李伟。400万元还只是公司债务之一。”因此,尽管已确定孙平的股东身份为“冒用”登记,由于公司存在债务纠纷,按照相关规定,监管部门仍无法撤销孙平股东身份登记。
“我们耗费了2年多时间,投入大量人力物力,仍未彻底消除‘被股东’的身份记录,仍随时面临因该公司既往经营行为引发的债务追偿、行政处罚等法律风险。”孙平家人无奈地表示。
解读
从源头上规范登记行为
简化撤销登记程序
多部门形成合力破解“被法人”难题
“被冒用”现象不仅损害公民权益,使受害人信用受损、背负高额债务,甚至面临刑事追责;也为滋生“空壳公司”提供土壤,衍生出税务欺诈、债务纠纷等连锁风险。
“为什么注册时没人核验身份,注销时却要求本人到场?”一名广东江门市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称,自己2024年发现被人在深圳南山区冒名注册了企业,多次联系南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却被告知办理公司注销必须本人到场,需要笔迹鉴定。“作为67岁的老年人,我距离深圳一两百公里,实在不便前来深圳跑诸多部门办理。”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法学院教授石佳友表示,为了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制度规定登记机关仅对登记材料做形式审查,在进行企业登记时不需要本人到场,也不认证人证是否相符。另一方面,许多公司在进行登记时,主要由中介机构代办,而一些“黑中介”并未审核证件真实性,甚至主动伪造登记材料。
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确实存在当事人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其身份信息被他人冒用注册企业的情形,主要有当事人不知情被盗用个人身份信息、当事人被诱骗利用身份信息非法获利、当事人恶意伪装滥用“被法人”逃废债三种情况。“三种情况中,只有第一种情况属于‘冒名登记’,当事人可以依规向市场监管部门提出撤销登记申请”。该负责人表示,对于被骗注册公司的,当事人应当根据具体情况,依法向公安部门报案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司法救济;对于事前同意事后否认的,由当事人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为从源头上规范登记行为,2024年1月,市场监管总局专门制定《防范和查处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规定》,针对性防范查处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针对部分中介代理协助或教唆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的不法行为,明确要求中介机构在办理登记业务时应当标明其代理身份。2025年9月,《经营主体登记申请及代理行为管理办法》出台;自2025年10月30日起,禁止未完成身份信息填报的代理人申报登记业务。
在全面实施经营主体登记注册实名认证制度的基础上,市场监管部门也在优化完善撤销冒名登记工作机制。下一步,将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经营主体登记注册系统,制定经营主体实名验证规范,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持续优化撤销冒名登记工作机制,进一步畅通投诉维权渠道,妥善处置群众合法合理诉求。
在技术层面,一些地方也在探索更严密的防范措施。2023年深圳市推出开办企业音视频“双录”签名新模式。申请人不仅要“刷脸”验证,还要“说话”确认。通过“声画交互”,确保申请人充分知晓所办业务,表达真实意愿。
针对撤销流程繁琐、周期漫长的问题,一些地方也在探索简化办理流程。比如,四川绵阳市绵阳科技城新区市场监管局针对冒名登记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大大缩短维权周期。广东中山市在“粤省事”APP上线“撤销被冒用身份登记(备案)申请专区”,用户可以用手机一键上传报警回执、挂失公告、笔迹鉴定等材料。
编辑/李程(lcpupu@126.com)
孙平及家人发现“被股东”后即开始维权:向派出所报案,派出所认为已过时效,无法立案,再通过投诉渠道,向烟台市公安局反映,请求帮助调查;向烟台银行提交申请,调取当时公司开户的公司底档;向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撤销股东登记……甚至于2025年11月,他们通过各种渠道,找到“烟台金鼎”持股51%的股东毕于宁,将毕于宁带到烟台市芝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山市监所,请他当面表示,冒用孙平名义注册该公司……
直到2025年12月底,孙平终于拿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烟台监管分局出具的答复意见书:认为烟台银行“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存在客户身份识别不审慎的问题”。2026年2月27日,孙平又拿到由烟台市芝罘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出具的告知书,明确“烟台金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成立时存在冒用他人身份证成立公司的行为”。但认为魏百源、毕于宁冒用申请人孙平的身份信息将其登记为该公司股东、监事的行为系民事纠纷,孙平可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
事情并未结束,孙平家人介绍,“烟台金鼎”有非正常借贷之嫌。“2013年11月27日,这家公司曾借贷400万元,次日,公司法定代表人就从毕于宁变更为李伟。400万元还只是公司债务之一。”因此,尽管已确定孙平的股东身份为“冒用”登记,由于公司存在债务纠纷,按照相关规定,监管部门仍无法撤销孙平股东身份登记。
“我们耗费了2年多时间,投入大量人力物力,仍未彻底消除‘被股东’的身份记录,仍随时面临因该公司既往经营行为引发的债务追偿、行政处罚等法律风险。”孙平家人无奈地表示。
解读
从源头上规范登记行为
简化撤销登记程序
多部门形成合力破解“被法人”难题
“被冒用”现象不仅损害公民权益,使受害人信用受损、背负高额债务,甚至面临刑事追责;也为滋生“空壳公司”提供土壤,衍生出税务欺诈、债务纠纷等连锁风险。
“为什么注册时没人核验身份,注销时却要求本人到场?”一名广东江门市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称,自己2024年发现被人在深圳南山区冒名注册了企业,多次联系南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却被告知办理公司注销必须本人到场,需要笔迹鉴定。“作为67岁的老年人,我距离深圳一两百公里,实在不便前来深圳跑诸多部门办理。”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法学院教授石佳友表示,为了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制度规定登记机关仅对登记材料做形式审查,在进行企业登记时不需要本人到场,也不认证人证是否相符。另一方面,许多公司在进行登记时,主要由中介机构代办,而一些“黑中介”并未审核证件真实性,甚至主动伪造登记材料。
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确实存在当事人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其身份信息被他人冒用注册企业的情形,主要有当事人不知情被盗用个人身份信息、当事人被诱骗利用身份信息非法获利、当事人恶意伪装滥用“被法人”逃废债三种情况。“三种情况中,只有第一种情况属于‘冒名登记’,当事人可以依规向市场监管部门提出撤销登记申请”。该负责人表示,对于被骗注册公司的,当事人应当根据具体情况,依法向公安部门报案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司法救济;对于事前同意事后否认的,由当事人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为从源头上规范登记行为,2024年1月,市场监管总局专门制定《防范和查处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规定》,针对性防范查处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针对部分中介代理协助或教唆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的不法行为,明确要求中介机构在办理登记业务时应当标明其代理身份。2025年9月,《经营主体登记申请及代理行为管理办法》出台;自2025年10月30日起,禁止未完成身份信息填报的代理人申报登记业务。
在全面实施经营主体登记注册实名认证制度的基础上,市场监管部门也在优化完善撤销冒名登记工作机制。下一步,将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经营主体登记注册系统,制定经营主体实名验证规范,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持续优化撤销冒名登记工作机制,进一步畅通投诉维权渠道,妥善处置群众合法合理诉求。
在技术层面,一些地方也在探索更严密的防范措施。2023年深圳市推出开办企业音视频“双录”签名新模式。申请人不仅要“刷脸”验证,还要“说话”确认。通过“声画交互”,确保申请人充分知晓所办业务,表达真实意愿。
针对撤销流程繁琐、周期漫长的问题,一些地方也在探索简化办理流程。比如,四川绵阳市绵阳科技城新区市场监管局针对冒名登记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大大缩短维权周期。广东中山市在“粤省事”APP上线“撤销被冒用身份登记(备案)申请专区”,用户可以用手机一键上传报警回执、挂失公告、笔迹鉴定等材料。
编辑/李程(lcpupu@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