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纸面上的法,到现实中的护
2026年0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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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庭暴力法施行十年后,人身安全保护令、强制报告制度等核心内容也逐渐深入人心,不过,法律在农村地区的执行困境、保护令的实质效力等问题依然存在。
□ 文/高原
202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施行满十年。
这是中国第一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专门法律,首次以国家立法形式宣告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
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主任方燕告诉记者,十年前,很多人还把家暴看作是“家事”“两口子打架”。如今,全社会已经形成了“家暴不是家事,是违法行为”的共识。
反家庭暴力法施行十年后,人身安全保护令、强制报告制度等核心内容也逐渐深入人心,不过,法律在农村地区的执行困境、保护令的实质效力等问题依然存在。
精神暴力:从“看不见”到“被认定违法”
十年来,公众对精神暴力的认知经历了从模糊到清晰、从边缘到中心的过程。那些看不见的伤口,正在被看见。
2016年反家庭暴力法施行之初,在公众认知中“家庭暴力”几乎等同于“殴打”。那些没有肢体伤痕的伤害往往被视为“夫妻吵架”“性格不合”,甚至被一句“他又没打你”轻轻带过。
司法实践正在改变这一认知。
2025年年末,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一起典型案例,让“精神摧残属于虐待”这一命题再一次进入公众视野。
2018年8月,牟某与陈某确立恋爱关系并开始共同居住。从2019年1月起,牟某因纠结陈某以往性经历,心生不满,开始了对陈某长达9个月的精神摧残。
这9个月里,牟某高频次、长时间、持续性辱骂陈某,言词恶劣、内容粗俗,并多次表达让陈某通过人工流产等方式换取其心理平衡等过激言词。
2019年6月13日,陈某在与牟某争吵后第一次割腕自残。这个明显的警示信号并未引起牟某的重视。
两个月后,陈某吞食药物,医院在为其洗胃后下发了病危通知书。然而,即使面对如此严重的后果,牟某的精神虐待行为仍未停止。
悲剧在2019年10月9日最终发生。当天中午,陈某在牟某家中再次与牟某发生争吵,并遭到牟某的辱骂。当日15时17分许,陈某独自外出,后入住某宾馆,并于17时40分网购药品,服药自杀。经过近半年的救治,陈某于2020年4月11日死亡。
这起案件在审理过程中面临3个关键法律问题:恋爱同居关系能否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的“家庭成员关系”?单纯言语辱骂能否构成虐待罪中的“虐待”?精神虐待与自杀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该典型案例明确:“与行为人具有共同生活事实,处于较为稳定的同居状态,形成事实上家庭关系的人,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家庭成员。有共同生活基础事实的婚前同居男女关系中,一方对另一方实施虐待行为,与发生在社会上、单位同事间、邻里间的辱骂、殴打、欺凌,被害人可以躲避、可以向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求助不同,受害方往往因‘家丑不可外扬’而隐忍,身心常常受到更大伤害,甚至轻生,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