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应当抄送上级人大机关吗

2026年05月10日 字数:191
□主持人/本刊记者 李卫锋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每年选择若干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开展执法检查,并形成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交由本级“一府一委两院”处理。有人认为,应当将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一并抄送上一级人大机关,以确保执法检查的实效性;有人则认为,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只负责监督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执行情况,不宜报送上级人大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