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过程人民民主在秦巴大地生根开花

——《安康市街道居民议事工作规定》立法侧记

2026年05月10日 字数:1099
    2026年1月16日,安康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协作专班在汉滨区开展街道居民议事工作立法调研。


 作为全国第二部、西部地区第一部专门规范街道居民议事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安康市街道居民议事工作规定》通过“小切口”立法精准填补了街道层级基层民主参与的制度空白,为全国基层治理创新贡献了独具特色的安康方案。

  □文/骆靓曹文莹

  春风漫过秦巴山脉,民主法治的实践在安康大地结出硕果。3月27日,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安康市街道居民议事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作为全国第二部、西部地区第一部专门规范街道居民议事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该规定通过“小切口”立法精准填补了街道层级基层民主参与的制度空白,标志着安康市街道居民议事工作全面迈入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新阶段,为全国基层治理创新贡献了独具特色的安康方案。
  回应基层民之所盼
  以法治之力筑牢街道治理之基
  街道是城市治理的“末梢神经”,是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更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阵地。然而长期以来,因街道并非一级政权组织,不设人民代表大会,街道层级群众参与辖区公共事务管理和监督存在法律层面的缺位,群众诉求表达缺乏渠道,“想说没处说、想管管不了”成为基层治理的一大难点。
  如何让全过程人民民主在街道层级实现不断线,并让普通居民真正成为街道公共事务的当家人?面对这一基层治理共性难题,安康市人大常委会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主动破题,将街道居民议事立法纳入2026年度重点立法工作,确立“小切口、精细化、可操作”的立法思路,把解决基层实际问题、回应群众现实需求作为立法出发点和落脚点,启动了从基层实践探索到法治制度引领的基层民主建设创新实践,力求以法治之力打通基层民主参与堵点,补齐街道治理制度短板。
  广纳民言集民智
  以匠心独运打磨立法精品
  《规定》立法协作专班由市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代表工委、汉滨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各街道负责同志及立法咨询专家共同组成。专班坚持“开门立法、问计于民”,先后深入全市各街道、社区开展全覆盖实地调研,走进街头巷尾与基层干部群众面对面交流,摸清议事工作难点堵点,收集群众真实诉求;同时赴杭州、南昌等基层治理先进地区考察学习,借鉴成熟立法经验。在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安康基层治理实际起草形成初稿后,通过线上线下双轨并行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共收到各类意见建议60余条,专班先后组织30余次专题研究讨论,对草案结构、条款内容反复打磨、数易其稿,逐条梳理研究、科学吸纳、完善规定,先后召开多次集中修改会和专题论证会进行优化。报请批准前,在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代表工委精心指导下,围绕合法性、针对性、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