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政治意义、制度内涵和实践价值

2026年04月10日 字数:1283
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基本政治权利,充分激发人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近年来,我国立法工作的重点和亮点之一,就是持续完善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运行密切相关的法律制度。修改全国人大组织法、全国人大议事规则、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立法法、国务院组织法、监察法等,修订或者作出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加强经济工作监督、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等的决定。这些法律和决定都是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的制度体现,直接关系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关系国家各机关有序运行和协调运转,具有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意义。
  深刻把握立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价值
  新时代新征程,立法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期盼是好不好、管用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全面依法治国,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助推社会高效能治理、守护群众高品质生活,对立法质量提出更高要求。越是强调法治,越要提高立法质量。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是提高立法质量的根本途径。人民最大限度地有序参与立法过程,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充分有效地表达自己的意志和愿望,有利于立法机关全面了解不同利益群体、不同阶层代表的各种利益诉求,使立法更加科学合理、符合实际。人民参与立法的全流程、各环节,能大大增加立法的透明度,切实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同时,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意味着人民也是依法治国成效的评价主体。立法的质量高低、管用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只能由人民来评判。
  党的十八大以来,立法机关与人民群众互动沟通越来越便捷高效,人民群众依法有序参与立法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日益提高,民主立法不断迈出新步伐。比如,2025年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设立10周年。经过10年的努力,先后设立60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带动省、市两级人大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7800多个。2015年7月至2025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先后就207件次法律草案等征求基层立法联系点意见58000多条,很多真知灼见被研究吸收采纳。截至2025年12月27日,我国现行有效法律308件,有177件是在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之后制定修改的,其中163件征求过基层立法联系点意见,占比约92%。看似很小的基层立法联系点,成为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最接地气、最受欢迎的“源头活水”,成为新时代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最有活力的机制创新,成为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实现良法善治的重要抓手,成为讲好中国立法故事、民主故事、法治故事最有说服力的鲜活实践。
  从政治意义、制度内涵、实践价值这三个维度来看,立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提高立法质量的必然要求、是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价值追求的必然要求、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是保障和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必然要求。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为抓手,不断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以高质量立法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夯实法治根基。
  编辑/燕子(hchwyx7810@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