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力量助推中医药强市建设
2026年04月10日
字数:1197
种植养殖基地,重点培育党参、黄芩、丹参、艾草、连翘、金银花、柴胡等道地药材;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医疗机构、企业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的研发、生产和临床应用,支持以中药材为原料的食品饮品、保健品、化妆品、中兽药等新产品的研发、生产和市场推广,并将中医药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纳入全市科技创新规划给予扶持,让中医药这一古老而富有生命力的产业在新时代焕发出更加璀璨的光芒。
以中医药人才培养为本
加强高层次领军人才引进、本地人才培育、民间人才挖掘,是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关键力量。铜川促进中医药发展立法,坚持人才为本,通过统筹引进、培养、提升等多种方式,为中医药提供人才支撑。《条例》明确,建立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岐黄人才等中医药高层次领军人才引进机制,建立本土中医药学术技术带头人和中青年技术骨干的选拔和培养机制;完善西医学习中医制度,鼓励非中医师学习中医,将中医药理论和临床应用等内容纳入非中医类别的执业医师继续教育;建立健全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寻访制度,建立中医药确有专长人员数据库,鼓励其通过考试或者考核的方式依法取得医师资格,支持医术确有专长人员按照规定开展师承教育、带徒授业和中医药抢救研发;完善基层中医药人才充实机制,按照人才配备标准,为县级中医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选聘合格中医药人才,同时健全优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让源源不断的优秀人才为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注入源头活水。
以服务保障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为要
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服务保障要先行。铜川促进中医药发展立法,突出发展促进、激励支持、地方特色、实际操作,用地方性法规固化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成果,以立法保障中医药发展促进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条例》明确,市、县区政府应当将中医药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对在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支持辖区内中医药的推广、应用,发挥中医药在基层健康服务中的作用。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中医药管理工作。教育、科技、工信、人社、农业农村、商务、文旅、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中医药文化传播、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中药材种植及中医药产业发展、中医药科研创新、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监管等方面中医药发展促进相关工作。《条例》规定,医疗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健全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政策,推行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推广中医诊疗优势病种,开展中医疗效价值付费、中医特色支付、中医日间病房付费,将符合条件的中药制剂和非药疗法纳入基本医保基金支付范围,鼓励实行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条例》支持中医药行业协会、学会、研究会等开展学术交流、技术推广、宣传教育、培训、咨询和合作等活动,形成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强大合力。
(作者系铜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编辑/李卫锋(lwf263@163.com)
以中医药人才培养为本
加强高层次领军人才引进、本地人才培育、民间人才挖掘,是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关键力量。铜川促进中医药发展立法,坚持人才为本,通过统筹引进、培养、提升等多种方式,为中医药提供人才支撑。《条例》明确,建立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岐黄人才等中医药高层次领军人才引进机制,建立本土中医药学术技术带头人和中青年技术骨干的选拔和培养机制;完善西医学习中医制度,鼓励非中医师学习中医,将中医药理论和临床应用等内容纳入非中医类别的执业医师继续教育;建立健全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寻访制度,建立中医药确有专长人员数据库,鼓励其通过考试或者考核的方式依法取得医师资格,支持医术确有专长人员按照规定开展师承教育、带徒授业和中医药抢救研发;完善基层中医药人才充实机制,按照人才配备标准,为县级中医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选聘合格中医药人才,同时健全优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让源源不断的优秀人才为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注入源头活水。
以服务保障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为要
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服务保障要先行。铜川促进中医药发展立法,突出发展促进、激励支持、地方特色、实际操作,用地方性法规固化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成果,以立法保障中医药发展促进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条例》明确,市、县区政府应当将中医药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对在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支持辖区内中医药的推广、应用,发挥中医药在基层健康服务中的作用。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中医药管理工作。教育、科技、工信、人社、农业农村、商务、文旅、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中医药文化传播、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中药材种植及中医药产业发展、中医药科研创新、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监管等方面中医药发展促进相关工作。《条例》规定,医疗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健全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政策,推行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推广中医诊疗优势病种,开展中医疗效价值付费、中医特色支付、中医日间病房付费,将符合条件的中药制剂和非药疗法纳入基本医保基金支付范围,鼓励实行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条例》支持中医药行业协会、学会、研究会等开展学术交流、技术推广、宣传教育、培训、咨询和合作等活动,形成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强大合力。
(作者系铜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编辑/李卫锋(lwf26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