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是否应当为下一届人大立法工作制定五年规划
2026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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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高立法工作的接续性和规范性,许多地方人大常委会纷纷出台了五年立法规划。鉴于今明两年的换届实际,有人认为,本届人大常委会按计划完成届内的立法任务即可,涉及下一届立法的规划和计划等,应交由下一届人大常委会自行制定,本届人大不宜过多插手;有人则认为,新当选的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工作不熟悉,由上一届人大制定立法规或计划有利于保持人大立法工作的连续性和成熟度,这种做法应当提倡。对此,请谈谈您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