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轨道上深化全民国防教育

——聚焦新修正的《陕西省国防教育条例》

2026年04月10日 字数:744

  □ 文/本刊记者 李程

  《陕西省国防教育条例》的修正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全民国防教育的重要论述,贯彻党中央及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全民国防教育工作的部署要求,突出问题导向、坚持军地协同,突出陕西实际、回应各方关切,不断增强时代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全民国防教育是建设巩固国防和强大人民军队的基础性工程,是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增强全民国防意识的有效途径。3月27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陕西省国防教育条例》的决定,为深化我省全民国防教育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
  《陕西省国防教育条例》自1992年颁布实施以来,为全省国防教育的普及和深化提供了法制保障。但随着新时代国家安全形势的复杂深刻变化,条例部分内容已不适合继续使用。2024年9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进一步强化了党对国防教育工作的领导,丰富了社会国防教育的方式途径,健全了相关保障措施,需要及时跟进修改我省条例。
  修正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全民国防教育的重要论述,贯彻党中央及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全民国防教育工作的部署要求,突出问题导向、坚持军地协同,突出陕西实际、回应各方关切,不断增强时代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优化顶层规划
  修改后的条例明确,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防教育工作的领导,建立集中统一、分工负责、军地协同的国防教育领导体制。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都应当组织开展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国防教育。
  在优化顶层规划方面,将“国防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修改为“将国防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