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地方人大职能作用 促进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2026年03月10日 字数:1362
  □ 文/席盘林

  新时代新征程,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严格依法依规行使好法定权力,与创造性依法履职、开展工作并不矛盾,两者是辩证统一的,关键是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守正创新,以落实党的决策部署、根本任务和根本宗旨为归宿。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更加科学有效地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地方人大要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落实自我革命,加强自身建设,发挥职能作用,抓好贯彻落实。
  宪法明确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各级人大。更加科学有效地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地方人大责无旁贷,主要体现在:在地方党委的领导下,积极、主动、自觉地把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的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完善人大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集思广益、严格依法依规行使好地方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充分发挥地方人大职能作用,促进更加科学有效地把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关进制度笼子。
  严格依法依规行使好人大立法权。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要坚持党的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认真贯彻立法法、地方立法法规,严格依法按程序进行开门立法,充分发挥常委会组成人员作用,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作用,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切实把立法工作建立在坚实的民意基础之上,坚决杜绝部门利益法制化和审议走过场现象,真正做到凝心聚力、集思广益、以法载德,善立法、立良法,确保从源头上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严格依法依规行使好人大监督权。地方人大要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认真贯彻宪法、地方组织法和监督法,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紧扣人大监督对象,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健全人大对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监督制度,强化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监督,统筹运用法定监督方式,充分运用组合监督、联动监督、跟踪监督,解决好监督不力的问题,不断增强监督的刚性和实效,促进“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公正司法。
  严格依法依规行使好决定权。坚持抓大事、议大事、定大事,坚持政治性、法律性、全局性、必要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选准议题、深谋远虑,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少而精地对有关重大事项和项目作出决议决定,善于使党委意图和主张成为辖区全体人民的共同意志和一致行动,促进现代化建设和经济社会各方面工作沿着法治化的轨道进行。
  严格依法依规行使好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结合,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知人善任,落实好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职陈述、宪法宣誓、任后履职工作评议等举措,确保地方党委推荐人选顺利成为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确保人大任命干部忠诚干净担当、依法履职尽责、努力为人民服好务。
  需要强调的是,新时代新征程,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严格依法依规行使好法定权力,与创造性依法履职、开展工作并不矛盾,两者是辩证统一的,关键是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和把握、运用好守正创新,以落实党的决策部署、根本任务和根本宗旨为归宿。
  编辑/李卫锋(lwf26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