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社会法立法工作 促进慈善法治进步发展
2026年03月10日
字数:1292
□文/王瑞 韩涛
本文通过作者参与国家和本省慈善立法具体工作,介绍我国新修订的慈善法主要内容和国(境)外慈善法律制度,目的是从比较法视角为慈善法治工作提供有益参考。
社会法主要是指调整社会组织、社会保险与救济、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劳动保护与用工等方面法律规范的总和,即具有普遍社会意义的法律。在形成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过程中,我国没有采用近现代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一般将法律体系划分为公法、私法和社会法三个法律部门的做法,而是坚持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以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为对象范畴,按照横向结构将国家法律体系划分为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七个法律部门。慈善法是社会法重要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今年是我国慈善法颁布施行10周年,修订陕西省实施慈善法办法拟列为今年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项目。本文通过作者参与国家和本省慈善立法具体工作,介绍我国新修订的慈善法主要内容和国(境)外慈善法律制度,目的是从比较法视角为慈善法治工作提供有益参考。
慈善法修订的十大变化
新修订的慈善法主要包括十方面内容: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增加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有关部门做好慈善事业扶持发展和规范管理。二是细化社会组织管理,完善慈善组织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规定,增加报告募捐成本、与境外组织或者个人开展合作的规定。三是与民法典衔接,对可以公开募捐的基金会和社会团体等法人明确为非营利组织;对合作募捐,增加对款物进行管理、会计核算以及合作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开展公开募捐等内容;明确不得在公开募捐页面插入商业广告等链接。四是关于慈善信托,增加慈善信托的委托人不得指定或者变相指定其利害关系人作为受益人,慈善信托的受托人确定受益人,应当坚持“三公”原则,不得指定或者变相指定受托人及其工作人员的利害关系人作为受益人。五是关于慈善财产,完善了关于慈善组织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列支标准的规定。六是增加应急慈善专章,强化社会管理和基层社会治理,明确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工作职能;明确乡(镇)等基层工作职责。七是加强信息社会建设,明确国家建立健全慈善信息统计和发布制度以及统一信息平台;慈善组织和慈善信托的受托人应当在规定的平台发布慈善信息并对信息真实性负责。八是关于促进措施,强化基层社区慈善组织和志愿者建设;增加慈善捐赠、志愿服务记录等信息纳入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鼓励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九是关于监管与法律责任,进一步强化监管、规范执法、加强行业自律,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十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在附则增加个人发布求助信息应当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不得通过虚构、隐瞒事实等方式骗取救助;授权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网信、工业和信息化等联合制定部门规章。
国(境)外慈善法律制度
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研究分析和借鉴国(境)外立法有益经验,对于国家慈善法治和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具有重要作用。
一是关于主管部门,与我国由民政部门主管不同,美国由慈善行业组
本文通过作者参与国家和本省慈善立法具体工作,介绍我国新修订的慈善法主要内容和国(境)外慈善法律制度,目的是从比较法视角为慈善法治工作提供有益参考。
社会法主要是指调整社会组织、社会保险与救济、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劳动保护与用工等方面法律规范的总和,即具有普遍社会意义的法律。在形成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过程中,我国没有采用近现代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一般将法律体系划分为公法、私法和社会法三个法律部门的做法,而是坚持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以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为对象范畴,按照横向结构将国家法律体系划分为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七个法律部门。慈善法是社会法重要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今年是我国慈善法颁布施行10周年,修订陕西省实施慈善法办法拟列为今年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项目。本文通过作者参与国家和本省慈善立法具体工作,介绍我国新修订的慈善法主要内容和国(境)外慈善法律制度,目的是从比较法视角为慈善法治工作提供有益参考。
慈善法修订的十大变化
新修订的慈善法主要包括十方面内容: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增加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有关部门做好慈善事业扶持发展和规范管理。二是细化社会组织管理,完善慈善组织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规定,增加报告募捐成本、与境外组织或者个人开展合作的规定。三是与民法典衔接,对可以公开募捐的基金会和社会团体等法人明确为非营利组织;对合作募捐,增加对款物进行管理、会计核算以及合作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开展公开募捐等内容;明确不得在公开募捐页面插入商业广告等链接。四是关于慈善信托,增加慈善信托的委托人不得指定或者变相指定其利害关系人作为受益人,慈善信托的受托人确定受益人,应当坚持“三公”原则,不得指定或者变相指定受托人及其工作人员的利害关系人作为受益人。五是关于慈善财产,完善了关于慈善组织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列支标准的规定。六是增加应急慈善专章,强化社会管理和基层社会治理,明确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工作职能;明确乡(镇)等基层工作职责。七是加强信息社会建设,明确国家建立健全慈善信息统计和发布制度以及统一信息平台;慈善组织和慈善信托的受托人应当在规定的平台发布慈善信息并对信息真实性负责。八是关于促进措施,强化基层社区慈善组织和志愿者建设;增加慈善捐赠、志愿服务记录等信息纳入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鼓励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九是关于监管与法律责任,进一步强化监管、规范执法、加强行业自律,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十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在附则增加个人发布求助信息应当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不得通过虚构、隐瞒事实等方式骗取救助;授权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网信、工业和信息化等联合制定部门规章。
国(境)外慈善法律制度
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研究分析和借鉴国(境)外立法有益经验,对于国家慈善法治和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具有重要作用。
一是关于主管部门,与我国由民政部门主管不同,美国由慈善行业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