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良法善治保障新时代交通强国建设
2026年03月10日
字数:1112
□ 文/董青梅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交通发展难题,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交通运输法治体系,是推进交通强国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在交通运输领域的生动实践。
建设交通强国,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洞察时代大势、把握发展规律,面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的重大战略擘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明确将“交通强国”建设纳入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重点内容,提出要“完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强跨区域统筹布局、跨方式一体衔接,强化薄弱地区覆盖和通达保障”。作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先行域”,交通强国建设不仅为构建新发展格局畅通血脉、夯实基础,更为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关键支撑与持久动能。
一、以良法善治保障交通强国建设的重要内涵与时代要求
以良法善治保障交通强国建设,是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题中之义。交通运输法治体系是一个涵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贯穿基础设施建设、运输市场监管、安全风险防控、公共服务供给全过程的综合性制度体系,通过明确权利义务、规范权力运行、化解矛盾纠纷,实现交通运输领域的良法善治。以法治保障交通强国建设,既体现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共性要求,又凸显了交通运输行业的个性特征,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和实践性。
以良法善治保障交通强国建设,首先体现在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十五五”时期是我国迈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攻坚阶段。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强调“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要求在交通领域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交通运输事关国家战略实施、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其规划布局、资源配置、政策制定都必须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同时,党的领导必须通过法治形式加以规范化、制度化,将党的政治主张转化为交通规划的具体目标、项目布局和政策举措,使交通强国建设的各项部署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以良法善治保障交通强国建设,体现在坚持发展与安全的辩证统一。《建议》明确提出“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在发展中固安全,在安全中谋发展”,深刻契合交通运输行业的本质特征。交通运输具有流动性强、覆盖面广、风险点多的特点,发展与安全是贯穿始终的核心问题。一方面,法治要为交通发展赋能,通过完善市场准入、要素配置、产权保护等制度,破除区域壁垒和行业分割,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交通运输市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另一方面,法治要为交通安全兜底,通过健全安全监管、风险防控、应急处置等制度,筑牢交通运输安全屏障,防范化解各类重大风险,保障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