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一老一小”,是家事也是国事

2026年03月10日 字数:1062

  □文/张璁

  修改后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完善相关规定。

  今年1月起,修改后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正式施行。
  “一老一小”,是家事也是国事,此次立法中对其予以了重点关注。修改后的两部法律对村(居)民委员会的职责作了完善,增加了关心关爱老年人、儿童、残疾人和困难村(居)民的内容;完善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设置,新增“老年人和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相关内容。
  据统计,在关爱儿童方面,截至2025年10月,全国已经累计配备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4.2万名、村(社区)儿童主任58.3万名。同时,推进老年友好社区、老年友好城市建设,截至2024年底,已累计创建2990个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
  “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出,“健全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在广大城乡基层,村委会、居委会应如何落实法律要求,把“一老一小”服务办得更实更细?记者进行了探访。
  应对人口老龄化
  “微创新”里有“大文章”

  在山东威海市文登区米山镇西铺头村,一张“幸福餐桌”温暖人心。
  一到饭点,村里的“幸福餐桌”食堂里菜香扑鼻,老人们端着餐盘在排队打饭。不一会儿,食堂里就已座无虚席。“我们每天都在这里吃。”刘大爷说起“幸福餐桌”赞不绝口,“不光花样多,各种饭菜也做得口味清淡,特别适合我们老年人。”
  西铺头村离城区不远,村里不少年轻人白天都在城里工作。以前因为做饭不方便,留在村里的一些独居老人想吃口热乎饭并不容易。
  2019年起,村集体办起了“幸福餐桌”,除了当地政府补贴之外,村委会也积极筹措资金,全力做好老年人助餐服务。
  “目前全村155位70岁以上老人中,近九成都常年在这个食堂就餐。”西铺头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于海峰说,“幸福餐桌”不仅能提供一日三餐,还对70岁以上老人全部免费,解决了老年人“一餐热饭”的需求。
  截至2024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到3.1亿人,占总人口的22%。面对老年群体日益多样化、差异化、个性化的养老需求,各地村(居)民委员会的“微创新”里,藏着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治理“大文章”。
  山东济宁市太白湖新区许庄街道南风花园社区是个有着近万居民的大社区,其中65岁以上老年人就有2000人左右。独居老人韩大妈有一次突然感觉身体不适,她通过家里的“智慧屏”进行求助,社区立即安排医护人员上门为老人诊治。对于不会用手机的韩大妈来说,这块“智慧屏”起了大作用。
  聊起“智慧屏”,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李占强打开了话匣子:“之前有居民向我反映老年人大多不会操作智能手机,常常错过各种社区服务信息。”为了解决这个难题,他不光组织召开居民代表大会讨论,还牵头对接多方资源与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