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陕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十四五”时期陕西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工作回眸

2026年03月10日 字数:847

  □文/王姿颐 席晨

  “十四五”时期,陕西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修改省级地方性法规113部,决定废止15部,同时加强对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审查指导,现行有效的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达到225部。

  “十四五”时期,陕西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全省工作大局,推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为陕西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十四五”时期,陕西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修改省级地方性法规113部,决定废止15部,同时加强对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审查指导,现行有效的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达到225部。
  守护绿水青山共绘生态画卷
  水,滋养万物,映照万物。“十四五”时期,陕西涉水立法工作成果突出。
  “一江清水送北京”是时代赋予汉江的使命。2024年是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全面通水10周年。安康等地共话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保护协同立法工作。
  “随着长江保护法的实施,省人大指导安康、汉中针对汉江水质保护开展协同立法,出台专门条例。这是全省区域协同立法的首次探索。我们在省人大的指导下,与其他兄弟市共同建立起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协同保护机制。”安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全成说。
  节水是大文章。2025年3月1日,《陕西省节约用水条例》施行。这是国务院《节约用水条例》颁布实施后的全国首部节水领域省级地方性法规,构建了覆盖取、供、用全过程的节水制度体系。
  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画卷中,生灵亦不可或缺。
  2024年7月,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加强大熊猫国家公园协同保护管理的决定,与甘肃、四川携手开展协同立法。“强化大熊猫野生种群与栖息地保护,必须整体推进、系统修复、协同治理,三省开展协同立法至关重要。”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主任龚晓燕说。
  为筑起坚实的生态安全屏障,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持续完善法规体系:修订《陕西省渭河保护条例》,划定生态管控范围,引领基于生态保护的高质量发展;修正《陕西省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严惩违法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