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法院回应数字时代新需求

2026年02月10日 字数:1162

□文/刘瑜

  从最初“网上案件网上审”的创新探索,到互联网司法规则体系的构建,我国互联网法院走出了一条司法适配数字时代的变革之路。


  在数字浪潮席卷全球的当下,互联网已深度融入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在带来巨大便利的同时,也催生了各类新型纠纷。
  面对这些新问题,我国互联网法院从最初“网上案件网上审”的创新探索,到互联网司法规则体系的构建,我国互联网法院走出了一条司法适配数字时代的变革之路。2025年10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对互联网法院案件管辖范围作出调整完善,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这标志着互联网法院管辖范围进一步优化,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对网络权益保障的新需求,也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更坚实的司法支撑。

  从“试验田”到“样板间”
  引领互联网司法创新发展

  “没想到不用跑法院,在家对着电脑就能完成庭审,纠纷解决得又快又好!”浙江温州的电商王先生由衷感慨。通过杭州互联网法院在线诉讼平台,仅用15天便妥善化解一起跨地域的网络买卖合同纠纷。如今,这看似寻常的场景,在十余年前还是难以实现的司法难题。
  时间回溯到2011年,随着国内电商平台的迅猛发展,涉互联网纠纷案件激增,传统的司法模式下,跨地域取证难、审理周期长、当事人诉讼成本高等问题日益凸显。为破解这一难题,杭州中院及西湖、滨江、余杭三家基层法院,依托“电子商务网上法庭”平台,首次尝试开展网上立案、在线调解等服务。这一“破冰”之举,不仅为后续互联网法院建设积累了宝贵经验,更拉开了我国司法与数字技术深度融合的序幕。
  2017年,是我国互联网法院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2017年6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的方案》。同年8月,全球首家互联网法院——杭州互联网法院正式挂牌成立。2018年7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设北京互联网法院、广州互联网法院的方案》,短短两个月内,北京、广州互联网法院相继成立,形成了全国三家互联网法院的整体布局。
  打破时空限制,让司法服务触达每一个角落。针对跨境诉讼中当事人时差难题,杭州互联网法院创新推出全球首个“异步审理模式”——定居加拿大的淘宝店主王女士曾因产品质量纠纷被诉,法院通过该模式,让存在12小时时差的原被告无需同步在线,即可完成举证、答辩、庭审等环节,高效化解跨国纠纷。
  多年来,互联网法院持续深化技术与司法的融合创新,从案件起诉、调解、立案,到审判、送达、执行,全诉讼环节实现“线上闭环”;依托人工智能等技术,构建起全时空在线、全业务覆盖、全方位智能的“互联网诉讼服务中心”,推动纠纷一站式在线解决。
  在总结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我国逐步构建起互联网司法程序规则体系,实现“从无到有、从有到优”的突破。最高人民法院总结三家互联网法院的制度机制和实践经验,推动2021年底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