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人大监督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

——聚焦柞水县“代表建议+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机制的探索实践

2026年02月10日 字数:1248
    柞水县召开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工作推进会。

   □文/王涛

 “代表建议+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机制,通过制度创新破解监督协同难题,实现民意与法治的深度融合,达到闭环管理推动基层治理从“被动应对”向“主动治理”转变,提升了基层治理的效能。

  柞水县人大常委会与县人民检察院协同创新,建立“代表建议+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机制,有效破解人大代表建议落实难、公益诉讼线索发现难等基层治理痛点,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实现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深度融合,形成“1+1〉2”的治理效能,为基层治理注入新活力。

  创新机制设计
  破解监督难题的实践路径

  针对基层治理中监督协同不足问题,柞水县人大常委会制定《关于建立人大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衔接转化范围、工作程序,细化双向转化、协作推进、跟进监督等环节。《办法》在法定检察公益诉讼领域外,积极探索拓展新领域公益诉讼,将破坏乡村振兴、营商环境、城市建设、公共卫生、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纳入工作范围,形成“法定领域+新领域”的双轨并进模式。
  该机制通过构建“代表建议转检察建议”和“检察建议转代表建议”的双向转化通道,实现监督资源的优化配置。一方面,代表建议转化为检察建议,为公益诉讼提供线索来源。柞水县人大常委会在交办会议期间的代表建议时,对涉及公共利益的事项进行筛选,转交县检察院办理。例如,针对《关于整治巡游出租车服务乱象的建议》,县检察院开展专项调查,发现拒载、议价、拼客等违规行为频发,严重损害群众出行权益。检察机关启动公益诉讼程序,向县交通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联合交管大队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客运市场专项整治。通过加大路面巡查力度、建立投诉快速响应机制,累计查处违规行为23起,立案7件,移送行政机关线索1条。专项整治后,出租车投诉量显著下降,群众出行满意度大幅提升。这体现了“代表建议转检察建议”的实践效果,通过法律监督手段推动行业规范治理。
  另一方面,检察建议转化为代表建议,推动系统治理。柞水县人大常委会从县检察院送达的公益诉讼诉前建议中梳理推动系统治理、综合治理的对策建议,转化为人大代表建议。例如,县检察院提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的诉前建议后,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开展实地核查,撰写了《关于加强柞水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的建议》提交县人代会。该建议获县政府高度重视,推动建立人才培养、资金保障、社会参与三大机制。2024年以来,新增4名省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动3项非遗项目入选省级名录。这一案例体现了双向转化机制在文化保护领域的应用,展示了“检察建议转代表建议”的实践价值,推动系统性问题的解决。

   双向转化常态化
  从个案到行业的治理升级

  为确保双向转化常态化,柞水县人大常委会依托各镇街人大代表联络站“代表接待日”活动,定期收集代表建议,对符合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条件的转交县检察院办理。例如,针对《关于增加城区公厕数量的建议》《关于修建环卫工人休息岗亭的建议》,县检察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