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治力量共护一泓清水永续北上

——豫鄂陕三省七市加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共同保护立法纪实

2026年02月10日 字数:981
    2025年5月14日,安康市人大常委会与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座谈交流《关于加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共同保护的决定(草案讨论稿)》。

  □文/王婧君 骆靓

  三省七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统筹协调、科学规划、综合施策,通过统一界定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共同保护的原则、范围、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和具体要求,共同保护与治理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的生态环境,实现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水生态功能稳定提升、水资源补给和涵养能力不断增强,推动水源区保护从分区分治向全域共治转变,对促进水源区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支撑水源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025年11月27日至12月4日,相继召开的豫鄂陕三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分别批准了河南省洛阳市、三门峡市、南阳市和湖北省十堰市与陕西省汉中市、安康市、商洛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共同保护的决定》,标志着豫鄂陕三省七市协同立法取得重大成果,将为一泓清水永续北上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扛牢政治担当
  南水北调是国之大事、世纪工程、民心工程,事关战略全局、长远发展、人民福祉,是习近平总书记念兹在兹的“国之大者”。在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中,汉中、安康、商洛市是主要水源汇集区、供给地和秦巴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十堰市是核心水源区、国家战略性水源地、重要生态功能区,南阳市是渠首所在地和核心水源地,洛阳和三门峡市是重要水源区,保障水质安全不仅事关三省七市发展大局,更是三省七市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的政治担当。
  近年来,为保障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质安全,河南省南水北调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湖北省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陕西省汉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相继出台,七市均制定了系列涉水保护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特别是河南省五市协同立法保护卫河,湖北省五地协同立法保护生物多样性,陕西省安康、汉中两市协同立法保护汉江水质都取得了丰硕成果,为三省七市开展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共同保护协同立法奠定了坚实基础。
  去年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通水十周年之际,三省七市人大常委会站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高度,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保护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对区域协同立法提出的要求,以对历史、对民族、对子孙后代负责的态度,启动了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共同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