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2026年02月10日
字数:1568
推动全社会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加强宪法理论研究和学理阐释,构建中国自主的宪法学知识体系与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宪法理论研究要重点阐释好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重点阐释好坚持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充分保障人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重点阐释好我国宪法的制定、修改和实施,充分体现人民共同意志、充分保障人民权利、充分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把宪法制度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联系起来。充分研究阐释当代中国宪法制度是我们党领导人民长期奋斗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使人民群众深刻认识我国宪法是充分体现人民共同意志、充分保障人民权利、充分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好宪法。
在知识普及上,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发展,持续深入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基本内容,让宪法法律走入人民群众。在理论阐释上,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加强中国宪法理论研究,构建中国自主的宪法学知识体系,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在观念引导上阐释好宪法精神,让公民深入理解国家权力的来源和现代法治的核心要义,增强宪法观念,树立宪法权威,坚定宪法自信,培育宪法文化。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在人民群众中广泛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是推动宪法实施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加强对领导干部和青少年的宪法教育
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要抓好领导干部和青少年这两个“关键少数”。《法治宣传教育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传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加强宪法学习,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国家工作人员是代表国家具体行使国家权力的人,其是否深入理解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要义,能否深刻把握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对于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意义重大。深化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传教育,需要健全国家工作人员录用考试、日常学法制度,将法治教育、宪法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治教育,加大宪法规定、原则和精神的学习比重,增强恪守宪法原则、严格依法履职用权的自觉性和坚定性。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强不强,依法办事水平高不高,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意义重大。《法治宣传教育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有关部门、单位应当将宪法和与履职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纳入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并动态调整。”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将清单纳入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单位领导班子会前学法、重大决策前学法等重要内容。通过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应知应会法律清单制度、组织培训和考试制度、述职和考察考核制度等,让领导干部加强对宪法和法律的学习,增强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严格依法履职用权。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把宪法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创新宪法宣传教育形式和载体,加强青少年宪法和法治教育,全面推进香港、澳门青少年宪法和基本法教育。《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提出“以宪法教育为核心,把法治教育融入学校教育的各个阶段,全面提高青少年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指导思想和目标。
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必须坚持把宪法宣传摆在全面普法的重要位置,不断健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不断创新宪法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在全社会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升公民的法治素养和宪法素养,夯实全面依法治国的社会基础。
在知识普及上,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发展,持续深入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基本内容,让宪法法律走入人民群众。在理论阐释上,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加强中国宪法理论研究,构建中国自主的宪法学知识体系,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在观念引导上阐释好宪法精神,让公民深入理解国家权力的来源和现代法治的核心要义,增强宪法观念,树立宪法权威,坚定宪法自信,培育宪法文化。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在人民群众中广泛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是推动宪法实施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加强对领导干部和青少年的宪法教育
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要抓好领导干部和青少年这两个“关键少数”。《法治宣传教育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传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加强宪法学习,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国家工作人员是代表国家具体行使国家权力的人,其是否深入理解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要义,能否深刻把握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对于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意义重大。深化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传教育,需要健全国家工作人员录用考试、日常学法制度,将法治教育、宪法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治教育,加大宪法规定、原则和精神的学习比重,增强恪守宪法原则、严格依法履职用权的自觉性和坚定性。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强不强,依法办事水平高不高,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意义重大。《法治宣传教育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有关部门、单位应当将宪法和与履职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纳入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并动态调整。”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将清单纳入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单位领导班子会前学法、重大决策前学法等重要内容。通过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应知应会法律清单制度、组织培训和考试制度、述职和考察考核制度等,让领导干部加强对宪法和法律的学习,增强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严格依法履职用权。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把宪法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创新宪法宣传教育形式和载体,加强青少年宪法和法治教育,全面推进香港、澳门青少年宪法和基本法教育。《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提出“以宪法教育为核心,把法治教育融入学校教育的各个阶段,全面提高青少年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指导思想和目标。
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必须坚持把宪法宣传摆在全面普法的重要位置,不断健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不断创新宪法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在全社会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升公民的法治素养和宪法素养,夯实全面依法治国的社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