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2026年02月10日 字数:916

   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必须坚持把宪法宣传摆在全面普法的重要位置,不断健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不断创新宪法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在全社会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升公民的法治素养和宪法素养,夯实全面依法治国的社会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把宪法宣传教育摆在全民普法的重要位置,明确指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是普法的首要任务”,多次提出要“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2025年11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以下简称《法治宣传教育法》)第五条将“宪法的规定、原则和精神”列为法治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并在第十三条进一步规定:“国家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以五年普法规划推进宪法宣传教育
  自1986年以来,中央制定并实施了八个五年普法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从“一五”普法到“八五”普法,宪法宣传教育都是其中最为突出和重要的内容。“一五”普法将宪法与广大公民有密切关系的法律常识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其中宪法常识包括:我国宪法的地位和作用,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职权及活动原则,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是每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二五”普法提出法制宣传教育要以宪法为核心,并将“在广大公民中强化宪法观念,提高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的自觉性”作为深入普及宪法的要求,宪法宣传教育的内容从宪法知识扩展到宪法观念和宪法意识。
  为了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2001年,“四五”普法规划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确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从2006年开始实施的“五五”普法规划要求,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性、根本性和重点工作。以现行宪法实施日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凸显了宪法宣传教育在全民普法中的重要位置。开展宪法宣传教育,不仅让公民深入理解宪法的地位和作用、全面了解自己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知晓国家机构的组织和职权等核心问题,增强对宪法的政治认同、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