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良法促善治

2026年01月10日 字数:1568
考察时称赞天汉湿地公园是市民“幸福园”,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汉中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天汉湿地公园保护的决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运用“小切口”“小快灵”立法,草案原文仅仅9条,内容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突出务实管用原则,是汉中市在地方立法上突破通达“最后一公里”的积极探索与创新。
  赓续文脉
  擦亮文化法治名片

  汉中市文化资源丰富,张骞墓是世界文化遗产,汉中藤编久负盛名,青木川历史文化名镇、陕南民歌在陕西省文化旅游和非物质文化保护传承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立法守护历史遗产、民俗风情,让悠悠文脉在法治呵护下生生不息。
  历史遗产立法助推保护与利用协调发展。《汉中市张骞墓保护条例》和《汉中市青木川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条例》都坚持正确处理科学保护与合理利用之间的关系,注重文物的活化利用,实现文物保护与旅游发展、群众生产生活相和谐。《汉中市青木川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条例》提出“推动旅游和文化产业发展”“鼓励通过多种方式促进对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的合理利用”等理念和举措,助推保护与利用协调发展,不断激发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内生动力。
  特色文化立法助力文化传承与产业发展。陕南民歌是陕南三市共有的一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省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汉中市与安康市、商洛市开展陕南民歌协同立法,于2025年3月1日同步实施陕南民歌保护传承发展条例。《条例》从保护与传承、传播与发展、法律责任等方面对陕南民歌保护传承发展进行了全面规范。作为陕西省首部文化领域的协同立法,《条例》的颁布实施,对擦亮陕南民歌这个精神名片,提升陕南三市美誉度,促进三秦大地文化事业均衡发展起到了巨大推动作用。藤编在汉中有上千年的历史,习近平总书记在汉中考察时指出:“汉中藤编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久负盛名,要发展壮大特色产业,更好带动群众增收致富。”汉中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汉中考察的重要指示精神,出台《汉中藤编保护发展条例》,不仅明确了代表性项目名录、传承人认定等保护机制,更强调了在传承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思路,鼓励和支持其与旅游、文创等产业相结合,推动国家级非遗汉中藤编创新发展。
  开门立法
  夯实良法善治民意基石

  2021年7月,汉中市人大常委会被确定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成为陕西省首家“国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汉中市人大常委会扛牢“国字号”立法联系点职责,累计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报送简报38期,立法修法建议590余条。对市级立法联系点进行优化调整,将工作触角延伸至基层司法所、中小学校、新社会阶层组织等领域,形成“1个国家级、13个省级、26个市级立法联系点”和“N名立法联络员”的工作网络,建立纵向贯通、三级联动的工作机制,让立法工作直达田间地头,使基层立法联系点真正成为吸纳民意、汇集民智、惠及民众接驳站和直通车。汉中市人大常委会还选聘26名立法咨询专家,10名备案审查法律顾问,组建地方立法代表专业小组,邀请具有专业背景的人大代表参与立法调研、审议工作,力争把社会期盼、群众智慧和专家意见融合吸收到每一部法规中。
  在强化法规立行并重方面,建立并实行地方法规实施前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举行一次启动仪式、电视专题播报一期、媒体全文刊载一期、实施后开展一次联合执法和法规颁布实施一年后进行执法检查的“六个一”工作机制,促进立法和普法、执法相贯通。对《汉中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开展专题询问、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树立地方性法规权威,强化法规刚性约束作用。
  十年立法路,汉中以鲜活的立法实践,织就了一张兼具时代气象与地方特色的法治网络。一部部法规背后,是汉中人大守正创新的探索实践,也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答卷。站在新起点,汉中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用足、用好、用活地方立法权,为中国式现代化汉中实践锻造更加强劲的“法治引擎”。
  编辑/李程(lcpupu@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