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破解“养犬难管” 夯实城市文明基石
——《安康市城市文明养犬管理条例》立法工作侧记
2026年01月10日
字数:1119
2024年12月29日,安康市养犬立法工作推进会召开。 □文/骆靓
《安康市城市文明养犬管理条例》的出台标志着该市城市养犬治理从“通告式整治”全面迈入“制度化规范”的法治新阶段,为优化城市人居环境、保障市民人身安全、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注入法治动力。
近日,经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查批准,《安康市城市文明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出台,将于2026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标志着安康市城市养犬治理从“通告式整治”全面迈入“制度化规范”的法治新阶段,为优化城市人居环境、保障市民人身安全、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注入法治动力。
聚焦民生问题锚定治理难题
“过去想管却管不好,投诉年年涨,罚单年年开,问题年年在。”提及此前安康市的养犬管理困境,安康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杨文浩在《条例(草案)》起草说明中,用一组数据揭示了严峻现状:2022年,全市养犬只约12万只,其中城市建成区7.8 万只,但免疫犬只仅1.1万只,免疫率仅14.1%;全年被犬咬伤人数达12362人,同比上升14.8%;中心城区犬只伤人、扰民、交通事故类警情更是分别同比上升18%、35%、24%。彼时,安康市仅汉滨区、宁陕县以政府通告形式对养犬作出限制性规定,同时,部门职责交叉、执法尺度不一,导致“遛狗不牵绳、粪便不清理、深夜犬吠”等问题频发,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病”。为回应民生诉求,2023年,安康市人大常委会将养犬管理纳入立法计划,以“小切口”立法推动养犬管理走向规范化、法治化。
广纳民意民智精雕法规条文
从立法启动到条例获批,安康市历时两年,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实现“民声直通法条”。为确保立法科学性与针对性,市人大常委会专门组建养犬立法协作工作专班,由市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和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专班双组长,成员涵盖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监司工委,市公安局、城管局、住建局等部门一线工作人员及立法专家,工作全程贯穿“开门立法、民主立法”原则。
在立法调研与意见征集阶段,专班扎实开展系列工作:累计完成实地调研21次,开展问卷调查3轮,通过网络平台2次公开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各类会议21场,共收集到意见建议1300余条,最终采纳率达72%。一方面,专班主动赴养犬管理先进地区考察学习,将“分区管理”“智能犬牌”等成熟经验结合安康实际进行本土化转化,另一方面,通过网络公开征求意见,仅10天就收到群众留言165条,其中“限养数量”“禁养品种”“电梯内犬只佩戴嘴套”等群众高度关注的热点建议,均被纳入《条例》草案。
为最大程度凝聚社会共识,专班还组织召开立法听证会,特别邀请社区干部、兽医、物业工作人员、养犬人代表、怕犬群众代表等多名听证参与人,围绕5项核心管理制度展开充分辩论,让不同群体的诉求得到充分表达。此后,《条例》草案历经市人大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