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保障“票决”全过程监督民生实事项目
2025年12月08日
字数:1631
□主持人/王燕霞
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陕西迎来了新一轮的迭代更新,拟立法强化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法治保障。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是保障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的应有之义。陕西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陕西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韩一兵就《陕西省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规定(草案)》作说明时表示,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实践。制定票决制规定,旨进一步规范和促进票决制工作,把我省各地实施票决制的好做法、好经验上升至法律层面,通过法律方式解决票决制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障人民群众通过法定途径和方式全过程参与民生实事项目,推进票决制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和长效化。票决现场,每一位人大代表严格按照票决规定,带着人民群众的“心声”“民意”审慎选择,往票箱里投下自己神圣而庄严的一票。
为票决制立法让全流程各环节更规范
杨广亭说:建议“确定和实施民生实事项目,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应当体现普惠性、均衡性、公益性、可持续性......”,防止民生项目出现陕北某县全民免费医疗这样的不可持续项目。第十条改为“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对各方面提出的民生实事建议项目,应当组织筛选、论证,统筹考虑人民群众意愿与实施条件,初步确定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因为财政预算为零基预算,无项目不列预算,同时无项目也不可能保障土地等要素,规定“保障要素不具备”“不得列入民生实事项目”,就成了“两头堵”。只要干事都有涉稳风险,法律规定得过严只能产生普遍违法。增加“提请报告前应对候选项目的筛选过程、项目实施的必要性、资金土地等要素保障、项目涉稳风险评估及后续管理等予以重点说明。”
张玉明说:出台规定能有效提高民生实事项目的准确性,推动项目从纸上落到地上,实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良性互动。建议在推进工作中,筛选项目要更加准确,监督更加到位,结果能形成闭环,把好事做实做好。
程引弟说: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是代表工委承担的一项重要职责。我省这项工作起步比较早,从2021年就开始在全省相关市县区进行试点,省委下发县乡两级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制的指导意见,各地积极探索实践,取得了较好成效,受到了广泛好评。代表工委在今年年初就启动规定的调研工作,先后几轮征求各方意见,最终形成了提交会议讨论的草案文本。希望组成人员多提宝贵意见,使规定更成熟完善,出台后的贯彻实施更加顺畅。
更好提升全省票决制工作的整体实效
田文平说:建议“坚持依法办事”后增加“量力而行”。从实施情况看,民生实事项目大部分都使用财政性资金。确定和实施民生实事项目,应当聚焦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民生领域的突出问题,体现普惠性、均衡性、公益性。在组织实施过程中要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在第四章第十八条报人大“审议决定”之后增加“要通过一定的方式,把有关情况向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人民群众通告。”扩大人民群众对项目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第二十四条主要是解决街道一级实施民生项目问题。考虑到设区的市已有比较健全的人大审查批准制度,建议删除“设区的市和”字样。
郭小卫说:建议增加“根据需要建立民生实事项目常态化征集机制和项目储备库”内容。通过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询问、专题调研、开展视察等方式,监督本级人民政府实施民生实事项目。增加“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和满意度测评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内容。
王军营说:建议除政府财政性资金投入为主的民生类公共事业项目之外,还有利用政府公权力推动实施的民生实事。提高项目征集的时效性,规定项目征集工作的启动时间为第三季度,建议时间上再提前。细化关于整改环节时限和程序的要求,明确一般性问题的整改,要求政府及相关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并报送结果;确属复杂情况,难以在30日内完成的,说明理由并获同意后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强化全周期监督。补充事前介入、事中跟踪、事后评价的全流程监督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