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职的监督管理不涉及履行代表职务之外的范围
2025年12月08日
字数:576
□文/王鸿任
“负责全国人大代表履职的监督管理”,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所明确的代表工委的一项职责,地方人大常委会将这一职责列为本级代表工委的职责是无可非议的。鉴于人大代表兼职的普遍性,代表工委对代表履职的监督管理,不应涉及履行代表职务之外的范围。
代表法在总则中赋予代表的权利、义务,是代表履职的法律依据。其具体履职实践正如代表法表述的“代表依照本法的规定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工作和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活动,都是执行代表职务”。而且代表法对代表在会议期间的工作和闭会期间的活动作了详细规定。代表工委对代表依照上述规定履职的监督管理,主要是根据法律法规对代表履职的目标要求、考评细则、奖惩制度等相关规定,具体负责记录代表履职情况,建立代表履职档案,做好代表“向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并公示代表基本信息和履职信息”,包括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对代表履职报告的评鉴结果等工作。通过组织集中视察、专题调研、联系群众、学习培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和热情。对确需退出代表队伍的依法履行退出程序,如代表法规定的“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其代表资格终止”,由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办理,而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是由代表工委承担的,自然属于代表工委的监督管理事项。而代表依法履职之外的行为,包括违纪违法行为,则不属于其监督管理范围。
“负责全国人大代表履职的监督管理”,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所明确的代表工委的一项职责,地方人大常委会将这一职责列为本级代表工委的职责是无可非议的。鉴于人大代表兼职的普遍性,代表工委对代表履职的监督管理,不应涉及履行代表职务之外的范围。
代表法在总则中赋予代表的权利、义务,是代表履职的法律依据。其具体履职实践正如代表法表述的“代表依照本法的规定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工作和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活动,都是执行代表职务”。而且代表法对代表在会议期间的工作和闭会期间的活动作了详细规定。代表工委对代表依照上述规定履职的监督管理,主要是根据法律法规对代表履职的目标要求、考评细则、奖惩制度等相关规定,具体负责记录代表履职情况,建立代表履职档案,做好代表“向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并公示代表基本信息和履职信息”,包括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对代表履职报告的评鉴结果等工作。通过组织集中视察、专题调研、联系群众、学习培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和热情。对确需退出代表队伍的依法履行退出程序,如代表法规定的“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其代表资格终止”,由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办理,而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是由代表工委承担的,自然属于代表工委的监督管理事项。而代表依法履职之外的行为,包括违纪违法行为,则不属于其监督管理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