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良法促善治 以法治固根本

——陕西省设区市立法十年实践综述

2025年12月08日 字数:893

  □文/崔琳

   过去十年,陕西省设区市立法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全省发展大局和群众需求,扎实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高质量立法为陕西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十年来,陕西省各设区市立足地方实际,从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到出台生态环境保护法规、守护绿水青山;从规范城市管理、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到传承历史文化、弘扬地域特色,一批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地方性法规相继出台,有效填补了上位法的空白,解决了一批实际问题。

  2015年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明确赋予所有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规定其可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制定地方性法规。这一重大立法体制改革,为地方治理现代化注入了新的动力。同年,陕西省10个设区市获得立法权,开启了市域法治建设的全新征程。
  十载耕耘不辍,十载砥砺前行,在省委的坚强领导和省人大常委会的有力指导下,全省10个设区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原则,构建起“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一部部彰显时代特征、蕴含三秦特色的地方性法规,为陕西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法治动能,书写了新时代地方立法的陕西答卷。
  把舵定向 党的领导贯穿立法全过程
  党的领导是立法工作的生命线,更是确保地方立法不偏航、不走样的根本保证。十年来,陕西设区市始终将党的领导贯穿立法选题、起草、审议、表决各方面全过程。
  从立法规划的制定到具体法规的出台,各级党委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例如,在大气污染防治立法中,省委高度重视,将大气污染防治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领导各设区市围绕大气污染防治开展立法工作,确保立法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设区市在立法过程中,及时向党委请示汇报重大问题和关键环节,确保立法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精准发力 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立法实践
  陕西省设区市立足自身实际,围绕经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