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争鸣”中领悟答案
2025年12月08日
字数:1120
□文/滕修福
从“辩论大厅”的各抒己见,到“争鸣”话题的务实探讨,《法治与社会》杂志话题栏目越办越有深度、广度和影响力,成为了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言论阵地。
结缘陕西《法治与社会》杂志,源于对该刊2009年开辟的“辩论大厅”栏目的喜爱,2018年该栏目因改版更名为“争鸣”。一晃十多年过去了,我从起初的忠实读者,现又成为该栏目的忠实撰稿者。
我是2001年转岗乡镇人大主席工作,2006年到区人大常委会任专职常委会委员兼内务司法、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主任,如今已退休。在起初基层人大工作实践中,难免会遇到这样那样的疑难问题。为寻求问题的解决,我当时订阅了全国各地公开发行的相关报刊,尤其对涉及基层人大工作研究和话题探讨的栏目感兴趣,并积极投稿参与研究、阐述观点。遗憾的是,大部分人大报刊的话题探讨和争鸣栏目,早已被叫停或取代;难能可贵的是,陕西《法治与社会》杂志的该栏目,从“辩论大厅”的各抒己见,到“争鸣”话题的务实探讨,越办越有深度、广度和影响力,成为了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言论阵地。
“争鸣”栏目深受人大工作者的喜爱。从“辩论大厅”到“争鸣”,栏目在选题上,注重贴近人大工作实践,尤其是注重收集基层人大工作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发现的新问题。诸如:“辩论大厅”2011年第1期探讨的“‘季会制’在乡镇人大可行吗?”改版后的“争鸣”2019年第9期探讨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一次性任免五名副市长合法吗?”诸如此类的地方人大工作实践中所遇到的实际问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这样的务实话题,选择不同观点进行碰撞,读者看了自然有了答案。
“争鸣”栏目的观点得到了立法印证。“争鸣”栏目在选题上,注重推动人大工作实践成果上升为法律。诸如:2019年第2期“争鸣”栏目探讨我所提供的话题:乡镇人大“半年会”必须要召开吗?
对此,我参与探讨的文章认为,人代会依法“至少召开一次”,乡镇人大“半年会”合法有据、很有必要,也应成为例会。2022年地方组织法第六次修正,新增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一般每年举行两次。”印证了我的观点。
“争鸣”栏目的话题推动了立法完善。“争鸣”栏目在选题上,结合人大基本法律的修改,选择相应话题展开探讨。在本次代表法修改前后,“争鸣”栏目分别在2024年第11期和2025年第3期采纳了我所提供的关于“引咎辞职”的两个话题。我参与探讨的文章建议,代表法再次修改,应将代表“劝辞”和“责令辞职”入法。2025年代表法第六次修正,将“责令辞职”补充作为代表资格终止的法定情形之一。
十多年一路走来,刊物收集话题越来越不容易,相关作者一如既往的参与探讨也不容易,共同祝愿《法治与社会》杂志越办越好,“争鸣”永无休止!
(作者系安徽省芜湖市戈江区人大常委会退休干部)
从“辩论大厅”的各抒己见,到“争鸣”话题的务实探讨,《法治与社会》杂志话题栏目越办越有深度、广度和影响力,成为了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言论阵地。
结缘陕西《法治与社会》杂志,源于对该刊2009年开辟的“辩论大厅”栏目的喜爱,2018年该栏目因改版更名为“争鸣”。一晃十多年过去了,我从起初的忠实读者,现又成为该栏目的忠实撰稿者。
我是2001年转岗乡镇人大主席工作,2006年到区人大常委会任专职常委会委员兼内务司法、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主任,如今已退休。在起初基层人大工作实践中,难免会遇到这样那样的疑难问题。为寻求问题的解决,我当时订阅了全国各地公开发行的相关报刊,尤其对涉及基层人大工作研究和话题探讨的栏目感兴趣,并积极投稿参与研究、阐述观点。遗憾的是,大部分人大报刊的话题探讨和争鸣栏目,早已被叫停或取代;难能可贵的是,陕西《法治与社会》杂志的该栏目,从“辩论大厅”的各抒己见,到“争鸣”话题的务实探讨,越办越有深度、广度和影响力,成为了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言论阵地。
“争鸣”栏目深受人大工作者的喜爱。从“辩论大厅”到“争鸣”,栏目在选题上,注重贴近人大工作实践,尤其是注重收集基层人大工作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发现的新问题。诸如:“辩论大厅”2011年第1期探讨的“‘季会制’在乡镇人大可行吗?”改版后的“争鸣”2019年第9期探讨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一次性任免五名副市长合法吗?”诸如此类的地方人大工作实践中所遇到的实际问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这样的务实话题,选择不同观点进行碰撞,读者看了自然有了答案。
“争鸣”栏目的观点得到了立法印证。“争鸣”栏目在选题上,注重推动人大工作实践成果上升为法律。诸如:2019年第2期“争鸣”栏目探讨我所提供的话题:乡镇人大“半年会”必须要召开吗?
对此,我参与探讨的文章认为,人代会依法“至少召开一次”,乡镇人大“半年会”合法有据、很有必要,也应成为例会。2022年地方组织法第六次修正,新增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一般每年举行两次。”印证了我的观点。
“争鸣”栏目的话题推动了立法完善。“争鸣”栏目在选题上,结合人大基本法律的修改,选择相应话题展开探讨。在本次代表法修改前后,“争鸣”栏目分别在2024年第11期和2025年第3期采纳了我所提供的关于“引咎辞职”的两个话题。我参与探讨的文章建议,代表法再次修改,应将代表“劝辞”和“责令辞职”入法。2025年代表法第六次修正,将“责令辞职”补充作为代表资格终止的法定情形之一。
十多年一路走来,刊物收集话题越来越不容易,相关作者一如既往的参与探讨也不容易,共同祝愿《法治与社会》杂志越办越好,“争鸣”永无休止!
(作者系安徽省芜湖市戈江区人大常委会退休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