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页间的一抹光 伴我漫漫乡教路
——我与《民声报》《法治与社会》的八载不解情缘
2025年11月10日
字数:1588
□文/薛蓉
2018年秋,我带上简单行囊,踏上前往陕南秦巴的路,迢迢170多公里,到达镇巴县城后,车又在盘山公路上绕了一个多小时,最终停在一个挂着“长岭镇中心小学”牌子的院落前——这是我乡村教学生涯的起点,也是我与《民声报》《法治与社会》“一报一刊”结缘的地方。
遇上你是我的缘
为我引来“及时雨”
今天,当我们再次翻开这份墨香四溢的《民声报》《法治与社会》时,可曾意识到,她们已经陪我们走过整整30个春秋和25周年。记得我那时刚接手一个新班级,班上的一位同学与其他同学发生了一点矛盾,我经过了解后才发现其中一名学生是单亲家庭,反复思考后,也没想到特别好的解决办法,忽然想起身边还有一本《法治与社会》,说不定能有什么好办法呢。于是,我欣然打开浏览了一遍目录,里面有一篇文章——《父母离异后孩子惹祸谁担责》,详细介绍了具体建议,令我茅塞顿开,这个问题也便迎刃而解。从那以后,《法治与社会》成了我的“挚友”。
2024年7月11日,《民声报》全文刊登了《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办法》第三章“学校保护”中提出:学校和教师应当依法依规实施教育惩戒,纠正错误行为,培养未成年学生规则意识、责任意识。那一刻让我明白,作为一名教师,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时刻用自己的规范行为来教书育人,着力培养学生的规矩意识和担当精神。《办法》第二十二条指出:学校应当健全家访制度,加强与未成年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交流联系。在空余时间,我主动深入到学生家中开展家访,解决了学生的心理问题,得到了家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肯定,在欣喜之余,更多的是对“一报一刊”的无限感激,正是有了《民声报》的正确指引,才让我的工作更有方向,更具针对性。
一路风雨常相伴
乡教路上“护身符”
从那以后,《民声报》《法治与社会》已然成了我的“好伙伴”和“得力帮手”。我会把报刊里与教育、孩子安全相关的法律知识,整理成通俗易懂的“法治小课堂”,抽时间讲给孩子们听。教他们认识“未成年人保护法”,告诉他们遇到危险时该向谁求助、如何求助等等,让孩子们不知不觉把法律知识记在了心里。
作为班主任,家长会上我会特意带上《民声报》《法治与社会》,节选案例与家长们交流。有一次,杂志里刊登了一篇关于“校园欺凌”的报道,我结合实际跟家长们分享如何发现孩子是否遭遇欺凌,以及遇到欺凌时该如何处理。一位家长听完后感叹地说到:“以前总觉得孩子在学校打打闹闹很正常,不足为奇,现在才知道,这可能是欺凌呢,得及时管。”
慢慢地,家长们对教育越来越重视,家校沟通越来越顺畅,亲子关系也越来越好。有家长还会主动来问我:“薛老师,最近的《民声报》《法治与社会》到了吗?我想看看里面有没有关于孩子安全方面的内容。”看到家长们的转变,我更加明白,这两份刊物不仅教会了我法律知识,更在潜移默化中改变着乡村的教育观念。
“小”报刊载“大”空间
两盏明灯照我行
两份刊物,八载春秋,他们就像两位无声的伙伴和导师,陪伴我走过了乡村教育的漫漫长路,走过2000多个日日夜夜。《民声报》用文字镌刻着人大立法、依法、用法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鲜活故事,为我们乡村教师链接起外界的温暖与期盼;《法治与社会》用丰富的法律知识武装我们的头脑,守护着孩子们的求学成长之路。它们或许只是薄薄的纸页,却承载着沉甸甸的温情与力量、守候与期望,照亮了我和孩子们的前行方向。提灯引路,育梦成光,《民声报》《法治与社会》将始终引领和伴随我持续前行。我坚信“一报一刊”会越办越好,会成为更加彰显人大特色的权威媒体,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人大代表服务、为人大工作服务、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服务。
未来的日子里,我将继续扎根三尺讲台,续写与《民声报》《法治与社会》不了情缘。我相信,这些纸页间的光,会一直照亮着乡村教育的未来,也会让更多的孩子,通过读书走出大山,然后再回到大山,把这份温暖接续传递下去、延续下去……
编辑/李卫锋(lwf263@163.com)
2018年秋,我带上简单行囊,踏上前往陕南秦巴的路,迢迢170多公里,到达镇巴县城后,车又在盘山公路上绕了一个多小时,最终停在一个挂着“长岭镇中心小学”牌子的院落前——这是我乡村教学生涯的起点,也是我与《民声报》《法治与社会》“一报一刊”结缘的地方。
遇上你是我的缘
为我引来“及时雨”
今天,当我们再次翻开这份墨香四溢的《民声报》《法治与社会》时,可曾意识到,她们已经陪我们走过整整30个春秋和25周年。记得我那时刚接手一个新班级,班上的一位同学与其他同学发生了一点矛盾,我经过了解后才发现其中一名学生是单亲家庭,反复思考后,也没想到特别好的解决办法,忽然想起身边还有一本《法治与社会》,说不定能有什么好办法呢。于是,我欣然打开浏览了一遍目录,里面有一篇文章——《父母离异后孩子惹祸谁担责》,详细介绍了具体建议,令我茅塞顿开,这个问题也便迎刃而解。从那以后,《法治与社会》成了我的“挚友”。
2024年7月11日,《民声报》全文刊登了《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办法》第三章“学校保护”中提出:学校和教师应当依法依规实施教育惩戒,纠正错误行为,培养未成年学生规则意识、责任意识。那一刻让我明白,作为一名教师,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时刻用自己的规范行为来教书育人,着力培养学生的规矩意识和担当精神。《办法》第二十二条指出:学校应当健全家访制度,加强与未成年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交流联系。在空余时间,我主动深入到学生家中开展家访,解决了学生的心理问题,得到了家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肯定,在欣喜之余,更多的是对“一报一刊”的无限感激,正是有了《民声报》的正确指引,才让我的工作更有方向,更具针对性。
一路风雨常相伴
乡教路上“护身符”
从那以后,《民声报》《法治与社会》已然成了我的“好伙伴”和“得力帮手”。我会把报刊里与教育、孩子安全相关的法律知识,整理成通俗易懂的“法治小课堂”,抽时间讲给孩子们听。教他们认识“未成年人保护法”,告诉他们遇到危险时该向谁求助、如何求助等等,让孩子们不知不觉把法律知识记在了心里。
作为班主任,家长会上我会特意带上《民声报》《法治与社会》,节选案例与家长们交流。有一次,杂志里刊登了一篇关于“校园欺凌”的报道,我结合实际跟家长们分享如何发现孩子是否遭遇欺凌,以及遇到欺凌时该如何处理。一位家长听完后感叹地说到:“以前总觉得孩子在学校打打闹闹很正常,不足为奇,现在才知道,这可能是欺凌呢,得及时管。”
慢慢地,家长们对教育越来越重视,家校沟通越来越顺畅,亲子关系也越来越好。有家长还会主动来问我:“薛老师,最近的《民声报》《法治与社会》到了吗?我想看看里面有没有关于孩子安全方面的内容。”看到家长们的转变,我更加明白,这两份刊物不仅教会了我法律知识,更在潜移默化中改变着乡村的教育观念。
“小”报刊载“大”空间
两盏明灯照我行
两份刊物,八载春秋,他们就像两位无声的伙伴和导师,陪伴我走过了乡村教育的漫漫长路,走过2000多个日日夜夜。《民声报》用文字镌刻着人大立法、依法、用法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鲜活故事,为我们乡村教师链接起外界的温暖与期盼;《法治与社会》用丰富的法律知识武装我们的头脑,守护着孩子们的求学成长之路。它们或许只是薄薄的纸页,却承载着沉甸甸的温情与力量、守候与期望,照亮了我和孩子们的前行方向。提灯引路,育梦成光,《民声报》《法治与社会》将始终引领和伴随我持续前行。我坚信“一报一刊”会越办越好,会成为更加彰显人大特色的权威媒体,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人大代表服务、为人大工作服务、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服务。
未来的日子里,我将继续扎根三尺讲台,续写与《民声报》《法治与社会》不了情缘。我相信,这些纸页间的光,会一直照亮着乡村教育的未来,也会让更多的孩子,通过读书走出大山,然后再回到大山,把这份温暖接续传递下去、延续下去……
编辑/李卫锋(lwf26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