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领导苏区金融法制建设的历史脉络与时代价值
2025年11月10日
字数:1901
一套新的、完整的、独立的货币体系,打破了经济封锁,保障了革命战争供给,稳定了苏区市场,维护了群众利益,这是中国共产党在局部执政条件下进行经济建设与金融斗争的伟大创举。
(四)严格的金融风险防控体系
苏区政府通过壮大军事力量、扶助工农生产生活、统一货币发行、颁布条例严禁高利贷、群众信用动员等加强货币信用,通过拓展对外贸易、发展“物资本位制”等进行市场风险防控,通过推行公债、严格管控现金解决金融机构资本金不足问题。
反腐败斗争不仅仅是中国共产党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而且直接影响较脆弱的苏区经济及苏区红色金融,因此进行金融反腐十分有必要。为此,中央苏区陆续颁布《中央巡视条例》《工农检察部的组织条例》《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二十六号训令》《工农检察部控告局的组织纲要》等一系列法规,使中央苏区的反腐败斗争有法可依。
三、党领导苏区金融法制建设的当代启示
2023年10月第六次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上提出“加快建设金融强国”这一目标,将金融摆在了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位置。加快建设金融强国,应当坚持以中国特色金融法制体系为支撑,这是马克思主义金融理论同中国国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必然结果。
(一)坚持党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与金融为民的价值取向
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苏区实践表明,在复杂严峻的形势下,只有依靠党的坚强领导和正确的政治方向,才能确保金融事业不偏离服务国家利益和人民福祉的轨道。典型的例证为《经济政策》《国家银行暂行章程》的制定确保了苏区银行业的发展与革命事业紧密相连,不仅得到广大群众的支持,还推动了苏区的经济建设。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金融价值取向。苏维埃政权是工农联盟政权,是扎根于群众的具有鲜活生命力的政权,因此中华苏维埃银行制度设计的初心是支持革命事业、满足工农群众的金融需求。取缔高利贷、提供低利贷款、建立信用合作社、期满公债抵缴租税等措施帮助了农民解决生产、生活问题,发展了苏区经济,体现了“金融为民”的理念。中国金融业的发展从来都是与广大群众紧密相连的,现代金融法制的设计也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金融价值取向。
(二)坚持独立自主的中国特色金融法治化道路
为了维护新生的革命政权、保障军需与民用,探索一套独立的适合现实国情的金融体系至关重要,为此苏区政府进行了独立自主发行货币、开展对敌货币斗争、创新货币供应机制、优化信贷资源配置等早期尝试,为中国金融理论的创新提供了宝贵经验。中国特色金融法治化之路意味着金融法治建设要区别于西方模式,应当探索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以解决中国金融发展中的实际问题为导向的发展道路。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找准中国金融发展中的主要问题并进行深入分析。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金融强国离不开金融法治的保障,而金融法治化发展则必须坚持独立自主原则,坚持中国特色金融法治化道路。
(三)健全金融风险防范化解法治体系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国家安全及发展息息相关,与人民财产安全紧密相连。作为中国共产党在土地革命时期探索红色金融的重要实践,苏区金融法制探索了一系列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措施。一是在顶层设计上,苏区政府出台了《经济政策》《国家银行章程》《借贷暂行条例》《现金出口登记制度》等政策法规,构建了多层性、广覆盖的金融法治框架,为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化解提供了规范指引。二是在具体落实层面上,通过推进金融监管与司法工作,有效地稳定了苏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秩序。例如开展拥护“国币”、反腐倡廉、反贪污、反浪费等运动,同时严厉惩处破坏苏区金融秩序的行为。我国当前应当总结历史经验,健全金融风险防范化解法治体系。一是完善顶层设计与健全运行机制。加快出台《金融稳定法》,推进“金融法”制定工作,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金融法律,以此筑牢金融法治根基。二是从多维度运用法治化手段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构建各主体(金融监管部门、人民银行、地方党政主要领导等)权责分明的风险处置机制;加强中央和地方协同管理,确保上下一盘棋。
(四)加强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的协调配合
为了保障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苏区财政金融体制形成了高度融合的特征,为中国金融留下了财政与金融协调配合的宝贵经验。进行革命战争是苏区一切工作的中心,保障革命战争经费成为了苏区财政的重中之重。财政与金融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两大政策工具各有侧重,但二者也有内在一致性,如二者近年来都将促增长、稳就业、调结构、防风险作为重要目标。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加强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协调配合”,这就要求我们坚持财政金融一盘棋,努力协调各方面积极因素,共同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
编辑/李程(lcpupu@126.com)
(四)严格的金融风险防控体系
苏区政府通过壮大军事力量、扶助工农生产生活、统一货币发行、颁布条例严禁高利贷、群众信用动员等加强货币信用,通过拓展对外贸易、发展“物资本位制”等进行市场风险防控,通过推行公债、严格管控现金解决金融机构资本金不足问题。
反腐败斗争不仅仅是中国共产党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而且直接影响较脆弱的苏区经济及苏区红色金融,因此进行金融反腐十分有必要。为此,中央苏区陆续颁布《中央巡视条例》《工农检察部的组织条例》《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二十六号训令》《工农检察部控告局的组织纲要》等一系列法规,使中央苏区的反腐败斗争有法可依。
三、党领导苏区金融法制建设的当代启示
2023年10月第六次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上提出“加快建设金融强国”这一目标,将金融摆在了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位置。加快建设金融强国,应当坚持以中国特色金融法制体系为支撑,这是马克思主义金融理论同中国国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必然结果。
(一)坚持党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与金融为民的价值取向
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苏区实践表明,在复杂严峻的形势下,只有依靠党的坚强领导和正确的政治方向,才能确保金融事业不偏离服务国家利益和人民福祉的轨道。典型的例证为《经济政策》《国家银行暂行章程》的制定确保了苏区银行业的发展与革命事业紧密相连,不仅得到广大群众的支持,还推动了苏区的经济建设。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金融价值取向。苏维埃政权是工农联盟政权,是扎根于群众的具有鲜活生命力的政权,因此中华苏维埃银行制度设计的初心是支持革命事业、满足工农群众的金融需求。取缔高利贷、提供低利贷款、建立信用合作社、期满公债抵缴租税等措施帮助了农民解决生产、生活问题,发展了苏区经济,体现了“金融为民”的理念。中国金融业的发展从来都是与广大群众紧密相连的,现代金融法制的设计也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金融价值取向。
(二)坚持独立自主的中国特色金融法治化道路
为了维护新生的革命政权、保障军需与民用,探索一套独立的适合现实国情的金融体系至关重要,为此苏区政府进行了独立自主发行货币、开展对敌货币斗争、创新货币供应机制、优化信贷资源配置等早期尝试,为中国金融理论的创新提供了宝贵经验。中国特色金融法治化之路意味着金融法治建设要区别于西方模式,应当探索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以解决中国金融发展中的实际问题为导向的发展道路。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找准中国金融发展中的主要问题并进行深入分析。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金融强国离不开金融法治的保障,而金融法治化发展则必须坚持独立自主原则,坚持中国特色金融法治化道路。
(三)健全金融风险防范化解法治体系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国家安全及发展息息相关,与人民财产安全紧密相连。作为中国共产党在土地革命时期探索红色金融的重要实践,苏区金融法制探索了一系列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措施。一是在顶层设计上,苏区政府出台了《经济政策》《国家银行章程》《借贷暂行条例》《现金出口登记制度》等政策法规,构建了多层性、广覆盖的金融法治框架,为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化解提供了规范指引。二是在具体落实层面上,通过推进金融监管与司法工作,有效地稳定了苏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秩序。例如开展拥护“国币”、反腐倡廉、反贪污、反浪费等运动,同时严厉惩处破坏苏区金融秩序的行为。我国当前应当总结历史经验,健全金融风险防范化解法治体系。一是完善顶层设计与健全运行机制。加快出台《金融稳定法》,推进“金融法”制定工作,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金融法律,以此筑牢金融法治根基。二是从多维度运用法治化手段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构建各主体(金融监管部门、人民银行、地方党政主要领导等)权责分明的风险处置机制;加强中央和地方协同管理,确保上下一盘棋。
(四)加强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的协调配合
为了保障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苏区财政金融体制形成了高度融合的特征,为中国金融留下了财政与金融协调配合的宝贵经验。进行革命战争是苏区一切工作的中心,保障革命战争经费成为了苏区财政的重中之重。财政与金融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两大政策工具各有侧重,但二者也有内在一致性,如二者近年来都将促增长、稳就业、调结构、防风险作为重要目标。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加强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协调配合”,这就要求我们坚持财政金融一盘棋,努力协调各方面积极因素,共同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
编辑/李程(lcpupu@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