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域社会治理视角下社区治理现代化问题研究
2025年11月10日
字数:1852
面推行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居委会主任“一肩挑”,选优培强社区“两委”班子,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对符合条件的小区按照要求成立党支部,在强化小区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的基础上,严格落实小区党支部议事权、建议权、推荐权、监督权。积极探索党建引领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联动机制,将社区问题第一时间一次性解决,避免矛盾激化。
社区党组织畅通民意诉求表达途径,听取社区居民意见,保证决策符合社区群众利益。同时,发挥社区党组织统筹协调优势,创新社区治理方法,提升社区自治和社区服务能力,建立现代化社区治理体系。党员干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加社区公益活动,以实际行动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真正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完善社区治理的自治能力。针对社区治理过程中“行政化”色彩问题,明确行政机关与居民委员会的职权范围,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加强对行政机关权力监督,确保在行政机关指导下居民委员会能够独立管理社区公共事务。加快出台相关优惠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社区建设,盘活社区资源,削弱社区对政府的依赖。鼓励公益性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解决社区服务整体供给不足问题,减轻政府财政压力。
社区工作人员不断提高社区服务能力和管理能力,加强相关专业知识学习,确保有能力应对社区工作中的突发事件。不断优化社工结构,建立专业化管理队伍,探索优秀退休领导干部兼任社区委员制度。打通社区工作人员进入机关事业单位渠道,鼓励毕业生进入社区工作,通过提高福利待遇,健全人才培养机制、晋升机制等,让社区不仅能够吸引人才,还能留住人才。
建立多元主体参与的社区治理模式。从法律上来看,居民委员会与业主委员会性质、宗旨并不冲突,均属于自治组织,代表居民利益,只是彼此分工不同而已。但在居民委员会具有一定行政属性背景下,居民委员会与业主委员会组成人员重合,容易造成权力垄断,致使社区居民利益无法保证,为了最大限度保护居民利益,应当尽量避免居民委员会与业主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重合。
为避免参与主体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发生,必须明确各参与主体职责分工,探索建立年终报告制度,参与主体对履职情况向社区居民进行汇报,接受社区居民的监督,对不称职的参与主体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更换、罢免等处罚措施。同时,建立常态化议事协调机制,保障各参与主体发表意见的权利。对于社区重大事务的决策,应当充分听取各参与主体的意见,必要时邀请专家、学者进行论证。
提升社区治理法治化水平。当前,社区法治建设仍存在法律制度不健全、社区居民法律意识不强以及缺乏对法律敬畏等问题。针对这一现状,立法机关顺应时代发展潮流,针对社区管理、服务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时做出回应,必要时形成法律,保证工作人员在处理社区问题时能够有法可依。行政机关要加强执法工作,对于社区居民反映的社区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处理,防止矛盾激化,执法过程中,发现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进行处理。积极与司法机关、高校、律所等合作,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对于居民权利、义务以及社区常见法律问题进行讲解,培养社区居民法治意识。同时,社区管理人员主动学习法律知识,形成法律思维,做到社区管理符合法律规定。社区居民改变传统观念,监督社区管理人员,发现社区管理人员利用手中“权力”侵害社区利益的行为,要依法进行投诉、举报。
提升数字化水平,构建智慧社区。提升社区治理现代化水平,需要顺应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趋势,运用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时代信息技术,为市域社会治理赋能增效,以数字化推动治理精细化。然而,数字化建设必须符合居民需要。在数字化建设前,进行事前调查,听取居民意见,保证平台功能与居民需求相适应,同时根据居民需求的变化,不断调整优化平台功能。平台设计关注特殊群体,尤其是老年人,在技术允许情况下,可以针对不同群体推出不同服务模式。另外,打破不同平台间的技术壁垒,避免软件不兼容、功能重复等问题,提高居民办事效率。社区管理主体依托网格化管理模式,推动各部门整合资源、数据共享、协同合作,用数据破解管理难题,提升管理效率,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的颁布实施,个人信息保护进入强监管时代。智慧社区建设要重视个人信息保护问题。社区服务平台应当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收集、存储、使用个人信息,通过技术手段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监管机关要加强对平台监管,对违法处理个人信息或者未按要求采取保护措施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编辑/李卫锋(lwf263@163.com
社区党组织畅通民意诉求表达途径,听取社区居民意见,保证决策符合社区群众利益。同时,发挥社区党组织统筹协调优势,创新社区治理方法,提升社区自治和社区服务能力,建立现代化社区治理体系。党员干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加社区公益活动,以实际行动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真正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完善社区治理的自治能力。针对社区治理过程中“行政化”色彩问题,明确行政机关与居民委员会的职权范围,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加强对行政机关权力监督,确保在行政机关指导下居民委员会能够独立管理社区公共事务。加快出台相关优惠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社区建设,盘活社区资源,削弱社区对政府的依赖。鼓励公益性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解决社区服务整体供给不足问题,减轻政府财政压力。
社区工作人员不断提高社区服务能力和管理能力,加强相关专业知识学习,确保有能力应对社区工作中的突发事件。不断优化社工结构,建立专业化管理队伍,探索优秀退休领导干部兼任社区委员制度。打通社区工作人员进入机关事业单位渠道,鼓励毕业生进入社区工作,通过提高福利待遇,健全人才培养机制、晋升机制等,让社区不仅能够吸引人才,还能留住人才。
建立多元主体参与的社区治理模式。从法律上来看,居民委员会与业主委员会性质、宗旨并不冲突,均属于自治组织,代表居民利益,只是彼此分工不同而已。但在居民委员会具有一定行政属性背景下,居民委员会与业主委员会组成人员重合,容易造成权力垄断,致使社区居民利益无法保证,为了最大限度保护居民利益,应当尽量避免居民委员会与业主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重合。
为避免参与主体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发生,必须明确各参与主体职责分工,探索建立年终报告制度,参与主体对履职情况向社区居民进行汇报,接受社区居民的监督,对不称职的参与主体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更换、罢免等处罚措施。同时,建立常态化议事协调机制,保障各参与主体发表意见的权利。对于社区重大事务的决策,应当充分听取各参与主体的意见,必要时邀请专家、学者进行论证。
提升社区治理法治化水平。当前,社区法治建设仍存在法律制度不健全、社区居民法律意识不强以及缺乏对法律敬畏等问题。针对这一现状,立法机关顺应时代发展潮流,针对社区管理、服务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时做出回应,必要时形成法律,保证工作人员在处理社区问题时能够有法可依。行政机关要加强执法工作,对于社区居民反映的社区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处理,防止矛盾激化,执法过程中,发现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进行处理。积极与司法机关、高校、律所等合作,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对于居民权利、义务以及社区常见法律问题进行讲解,培养社区居民法治意识。同时,社区管理人员主动学习法律知识,形成法律思维,做到社区管理符合法律规定。社区居民改变传统观念,监督社区管理人员,发现社区管理人员利用手中“权力”侵害社区利益的行为,要依法进行投诉、举报。
提升数字化水平,构建智慧社区。提升社区治理现代化水平,需要顺应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趋势,运用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时代信息技术,为市域社会治理赋能增效,以数字化推动治理精细化。然而,数字化建设必须符合居民需要。在数字化建设前,进行事前调查,听取居民意见,保证平台功能与居民需求相适应,同时根据居民需求的变化,不断调整优化平台功能。平台设计关注特殊群体,尤其是老年人,在技术允许情况下,可以针对不同群体推出不同服务模式。另外,打破不同平台间的技术壁垒,避免软件不兼容、功能重复等问题,提高居民办事效率。社区管理主体依托网格化管理模式,推动各部门整合资源、数据共享、协同合作,用数据破解管理难题,提升管理效率,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的颁布实施,个人信息保护进入强监管时代。智慧社区建设要重视个人信息保护问题。社区服务平台应当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收集、存储、使用个人信息,通过技术手段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监管机关要加强对平台监管,对违法处理个人信息或者未按要求采取保护措施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编辑/李卫锋(lwf26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