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域社会治理视角下社区治理现代化问题研究
2025年11月10日
字数:1848
决各方主体的分工问题,明确各方主体的权利、义务、责任,发挥不同主体优势,解决社区治理中的问题,激发“共建共治共享”活力。但由于部分地区民主机制不健全,参与渠道不畅通,导致部分社区的民主成为了少数人的民主,群众意见无法表达。通过制度设计和优化,社区治理现代化可以拓展居民参与途径,保障居民权利,让社区居民真正成为社区的主人。
张家界市在社区治理现代化进程中面临的挑战
社区自治能力不足。目前,社区管理和服务仍主要依赖于居民委员会。虽然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居民委员会属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行政机关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但是在多数地区,行政机关对居民委员会的“指导”俨然已经变成了“领导”,社区自治组织行政化倾向加剧。由于“领导”关系的存在,居民委员会既要负责行政机关下达的社区工作事务,又要忙于应付行政机关的各种工作考评。在居民委员会工作人数有限的情况下,超负荷地应对上级工作负担,必然在处理社区事务上花费的时间、精力会有所减少。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需要依靠社区居民的积极配合,若居民委员会未能提供有效的管理和高质量的服务,居民对其的工作预期和信任感会大幅下降。
社区专业化发展动力不足。构建社区治理现代化需要专业人才队伍支撑,但是从走访调查结果来看,社区专业化队伍建设并不乐观。在走访调查中发现,社区工作人员的年龄偏大,大多数不具备社区管理的相关知识或者技能,在处理简单社区问题上勉强可以应付,而遇到疑难社区问题上就显得捉襟见肘。即使少部分高学历年轻社区工作人员,也只是把社区作为临时性的就业岗位,一旦有其他就业机会,便会选择离职,社区人才流失十分严重。除专业人才不足之外,社区治理还存在治理效能不高、公共设施利用效率低等问题,造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社区建设没有进行科学规划。
多元主体参与模式欠完善。政府机构、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等承担着社区治理的主要功能。但各方在参与社区治理中,存在权责不明、互相推诿等问题,配合效果不佳。由于居民委员会的经费主要来自政府拨款,财政上的依赖造成居民委员会必须服从街道办事处的安排。在对社区进行管理时,街道办事处与居民委员会权力不可避免有所交织,在张家界市部分社区,行政权力干预社区治理明显,居民委员会无法做到独立管理。另外,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对外表达的“话筒”,反映了业主的真实想法,但是在部分社区,业主委员会被少数“精英”所垄断,甚至出现居民委员会实际控制业主委员会现象,居民委员会与业主委员会人员交叉,居民委员会对业主委员会的指导、监督也变成了管理,使得社区民主成为少数人的民主,普通民众很难参与社区治理。此外,物业公司接受业主委员会委托,对社区事务进行管理,业主委员会干涉物业公司管理,双方矛盾冲突不断,加之物业公司对社区事务懈怠,无法达到业主的需求,进一步激化物业公司与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之间的矛盾。在社区治理主体存在多重矛盾之下,社区治理共同体难以建立。
社区法治水平有待提升。改革开放以来,针对社区治理,我国先后出台多部法律法规,社区立法已初具规模,但随着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城市社会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社区流动人口增多,社会关系变得更加复杂,社区立法已经难以适应社区发展需要。在社区治理现代化要求下,社区治理不再只是一味地强调“管理”,而更加注重“服务”。在已经出台的法律法规中,以管理为内容的条款居多,而以服务为内容的条款极少,这与社区治理现代化理念不符。同时,由于社区立法分散于不同法律文件之中,缺乏系统性,管理人员在适用时,难以做到标准统一。社区立法的滞后性,导致社区治理缺乏法律保障。
智慧社区建设困难重重。数字化建设是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当前,数字化建设浪潮已经延展至社区,社区内开始出现智慧停车、智慧健康、智慧教育等,这些智能平台的推出,深刻影响了社区居民的生活。智慧社区在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一些部门在研发智能平台时,未做足必要的社会调研,未充分考虑特殊群体的需求,软件功能无法满足居民需要,在推广过程中,甚至存在强制居民下载行为,引发民众不满。另外,各智能平台之间功能重复、系统不兼容、数据不共享,无法实现数据资源整合,这不但没能起到预期效果,反而浪费了社区资源,加重了社区工作者的负担。不仅如此,在社区数字化建设过程中,还引发了居民对个人数据泄露的担忧。
探索具有张家界特色的社区治理能力现代化模式
坚持党建引领,规范社区治理体系。持续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工作,全
张家界市在社区治理现代化进程中面临的挑战
社区自治能力不足。目前,社区管理和服务仍主要依赖于居民委员会。虽然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居民委员会属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行政机关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但是在多数地区,行政机关对居民委员会的“指导”俨然已经变成了“领导”,社区自治组织行政化倾向加剧。由于“领导”关系的存在,居民委员会既要负责行政机关下达的社区工作事务,又要忙于应付行政机关的各种工作考评。在居民委员会工作人数有限的情况下,超负荷地应对上级工作负担,必然在处理社区事务上花费的时间、精力会有所减少。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需要依靠社区居民的积极配合,若居民委员会未能提供有效的管理和高质量的服务,居民对其的工作预期和信任感会大幅下降。
社区专业化发展动力不足。构建社区治理现代化需要专业人才队伍支撑,但是从走访调查结果来看,社区专业化队伍建设并不乐观。在走访调查中发现,社区工作人员的年龄偏大,大多数不具备社区管理的相关知识或者技能,在处理简单社区问题上勉强可以应付,而遇到疑难社区问题上就显得捉襟见肘。即使少部分高学历年轻社区工作人员,也只是把社区作为临时性的就业岗位,一旦有其他就业机会,便会选择离职,社区人才流失十分严重。除专业人才不足之外,社区治理还存在治理效能不高、公共设施利用效率低等问题,造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社区建设没有进行科学规划。
多元主体参与模式欠完善。政府机构、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等承担着社区治理的主要功能。但各方在参与社区治理中,存在权责不明、互相推诿等问题,配合效果不佳。由于居民委员会的经费主要来自政府拨款,财政上的依赖造成居民委员会必须服从街道办事处的安排。在对社区进行管理时,街道办事处与居民委员会权力不可避免有所交织,在张家界市部分社区,行政权力干预社区治理明显,居民委员会无法做到独立管理。另外,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对外表达的“话筒”,反映了业主的真实想法,但是在部分社区,业主委员会被少数“精英”所垄断,甚至出现居民委员会实际控制业主委员会现象,居民委员会与业主委员会人员交叉,居民委员会对业主委员会的指导、监督也变成了管理,使得社区民主成为少数人的民主,普通民众很难参与社区治理。此外,物业公司接受业主委员会委托,对社区事务进行管理,业主委员会干涉物业公司管理,双方矛盾冲突不断,加之物业公司对社区事务懈怠,无法达到业主的需求,进一步激化物业公司与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之间的矛盾。在社区治理主体存在多重矛盾之下,社区治理共同体难以建立。
社区法治水平有待提升。改革开放以来,针对社区治理,我国先后出台多部法律法规,社区立法已初具规模,但随着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城市社会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社区流动人口增多,社会关系变得更加复杂,社区立法已经难以适应社区发展需要。在社区治理现代化要求下,社区治理不再只是一味地强调“管理”,而更加注重“服务”。在已经出台的法律法规中,以管理为内容的条款居多,而以服务为内容的条款极少,这与社区治理现代化理念不符。同时,由于社区立法分散于不同法律文件之中,缺乏系统性,管理人员在适用时,难以做到标准统一。社区立法的滞后性,导致社区治理缺乏法律保障。
智慧社区建设困难重重。数字化建设是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当前,数字化建设浪潮已经延展至社区,社区内开始出现智慧停车、智慧健康、智慧教育等,这些智能平台的推出,深刻影响了社区居民的生活。智慧社区在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一些部门在研发智能平台时,未做足必要的社会调研,未充分考虑特殊群体的需求,软件功能无法满足居民需要,在推广过程中,甚至存在强制居民下载行为,引发民众不满。另外,各智能平台之间功能重复、系统不兼容、数据不共享,无法实现数据资源整合,这不但没能起到预期效果,反而浪费了社区资源,加重了社区工作者的负担。不仅如此,在社区数字化建设过程中,还引发了居民对个人数据泄露的担忧。
探索具有张家界特色的社区治理能力现代化模式
坚持党建引领,规范社区治理体系。持续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工作,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