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无到有再到优,检察公益诉讼十年间

2025年11月10日 字数:766

□ 文/董凡超

  十年砥砺,检察公益诉讼从无到有、从有到优,这一制度正在形成日益成熟的“中国方案”,为全球法治文明发展贡献着东方智慧。

  125份病历中,113份病历存在对未达到手术指征、不符合手术条件、有手术禁忌症的患者实施手术及违反诊疗流程实施手术等过度医疗违法行为……前不久,最高人民检察院与中国消费者协会联合发布一批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其中湖北省黄石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某医院过度医疗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民事公益诉讼案引发广泛关注。
  过度医疗行为严重侵害患者人身及财产权益,严重扰乱医疗秩序,损害公共利益。在这起全国首例过度医疗民事公益诉讼案中,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厅全程指导办理,并召集部分省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负责人旁听、观摩庭审。而该案作为典型案例被发布,为全国检察机关办理此类案件提供了示范,也是一个新的开始。
  从四大领域到多维拓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决心之大、力度之大、成效之大前所未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是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最初确立的四个法定领域之一。自2017年7月该制度全面实施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已办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逾53万件,为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四个重大转变”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大江大湖流域跨区划治理是历史性难题、世界性难题,其根源在于上下游执法标准不统一。为破解这一治理困境,最高检近年来相继直接立案办理了万峰湖流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南四湖流域生态修复公益诉讼案以及长江船舶污染治理公益诉讼案等具有示范意义的重大案件。
  本着严谨、负责的态度,检察机关最初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时秉持的原则是“稳妥、积极”,注重把法定领域做实、做好。随着立法完善,检察公益诉讼的法定领域持续拓展。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后,最高检党组及时将“等”外探索指导原则从“稳妥、积极”调整为“积极、稳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