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

2025年11月10日 字数:1615
要求、各种教育内容都要求进入学校,学校特别是中小学压力很大。因此,教育部专门作出规定,严格限制非大纲教育内容进入校园。当然,法治教育不在限制之内,但很多课外活动的形式受到限制,给学校法治教育也带来了一些新的挑战。
  社会层面也是如此,特别是网络带来的社会环境、网络环境、舆情环境和媒体环境变化,包括各种各样的新媒体平台、小视频、人工智能应用等,都给青少年健康成长带来很大挑战。原来的“家教社”协同机制,缺少一个兜底的部分。
  张苏军强调,如今将“国家”要素加进来以后,就是要加强国家层面的统筹协调,特别是国家强制力。在更广泛的青少年教育管理方面,国家能够进一步发挥兜底作用,使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协调机制能够形成一个完整闭环。只有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多方协同配合,才能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立体网络。
  强化家庭责任 提升家长法治教育能力
  家庭对青少年成长的影响深远。法治宣传教育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提高对未成年人进行法治教育的意识和能力,针对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特点,教育未成年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养成守法行为习惯。”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家长对孩子法治教育重视不足,认为孩子还小,法治教育是学校和社会的事。还有一些家长自身法律知识匮乏,不知如何对孩子进行法治教育。为解决这些问题,很多地方都作出了积极探索,形成不少经验做法。对此,张苏军着重介绍了重庆市在这方面的实践举措。
  2024年8月,重庆市教委、关工委等单位发布《重庆市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要求促进家庭主动尽责,落实家长主体责任,提高家庭教育水平,积极配合学校教育。积极宣传、倡导和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加强法律实施监督,督促改善家庭教育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家风主题实践活动,打造家风家教创新实践基地,引导父母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同时,进一步完善适应城乡发展、公平优质、普惠主导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构建学校、家庭、社区相衔接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网络。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两次家庭教育指导(实践)活动,建立健全家庭教育课程体系,分级分类分项纳入家长学校培训。建设重庆市家庭教育共享服务资源网络平台,持续举办家风家教主题宣传月、家庭教育宣传周、家庭教育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开展家庭教育流动学校“百场讲座进万家”送教上门活动,打造“渝儿有方”家庭教育课程品牌。发挥各级妇联牵头作用,定期对社区家长学校从业者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心理健康教育、家校共育等通识培训,培育高水平家庭教育指导队伍。建立校外兼职家庭教育指导队伍、志愿者团队,积极邀请“五老”、劳动模范、道德模范、时代楷模等家庭教育指导志愿者开展宣讲教育。通过一系列举措办法,不断提高家长对法治教育的重视程度和树立良好家风的教育能力。
  针对一些家庭发生剧烈变化,或家长不称职,造成未成年的青少年处于失管失控的情况,张苏军建议,尽快建立国家兜底制度,配合家庭教育促进法,可以由有关司法机关发出家庭教育令,甚至取消监护人或者暂停监护人资格,由民政部门强制性收留管理。同时,可以与专门学校制度结合起来,学龄期间可以由民政部门来承担监管,民政部门代表国家作为监护人,将不适宜在普通学校学习的失管失控未成年人送到专门学校。如果是已经过了学龄阶段,可以到有关的单位或企业就业,这样就形成一个制度闭环,将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落到实处。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他们的法治素养关乎社会长治久安和国家发展。法治宣传教育法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方面的专章规范,体现了国家对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关怀与重视,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指明了方向。
  未来,随着这部法律的全面实施,会有越来越多的青少年在法治阳光下茁壮成长,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坚定支持者、积极参与者和有力推动者,为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青春力量。
  编辑/李卫锋(lwf26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