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制度创新到基层实践

2025年11月10日 字数:658

  从顶层制度到基层实践,“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正不断丰富内涵,各地司法与执法机关正在用一个个案例、一次次实践,将“谁执法谁普法”融入司法血脉,让普法真正走进社会、融入群众,为法治宣传教育提供了生动样本。

  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进程中,普法责任制的建立与落实,成为建设法治中国的基础性工作。“谁执法谁普法”理念从中央提出到部委细化、从试点探索到清单化常态化运行,已成为我国普法工作重要的制度抓手之一。如今,法治宣传教育法出台,将“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法定化。
  普法责任制的制度基石
  “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并非一蹴而就,纵观近十年的发展,逐步健全的顶层设计为普法责任制提供了坚实基础,其源头可追溯至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同时提出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为此后制度化推进定下基调。
  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从总体要求、职责任务、组织领导等方面作出系统规定,强调在立法、执法、司法全过程开展普法,建立以案释法制度,并把普法责任纳入考核评价。从此“谁执法谁普法”进入制度化运行阶段。
  此后,各部门相继细化措施,推动普法责任制落地生根。司法部在2017年9月印发了《司法行政系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要求全系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随后,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