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有方”的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2025年10月09日 字数:744

 □文/陈义言

  虽然中央三令五申明确禁止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但江苏省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副局长金国祥却置若罔闻,与他人合伙开办与自己管理职责相关联的企业,并利用职权帮助企业获得相关资质,关照企业经营,赚取利润。

  江苏省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副局长金国祥,利用其分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以下简称特设处)的职务便利,通过与他人合伙开办企业或收受有关企业的干股的方式参与或帮助企业经营,赚取利润和好处费,结果东窗事发,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三个月。
  合办企业,关照经营赚利润
  虽然中央三令五申明确禁止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但金国祥却置若罔闻,与他人合伙开办与自己管理职责相关联的企业,并利用职权帮助企业获得相关资质,关照企业经营,赚取利润。
  2017年年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文明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实行考试、培训、发证“三分开”,为落实这一要求,2018年开始,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业务正式向社会放开。时任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金国祥敏锐地嗅出了其中的商机,于是萌生了与市场监管内部人员联手创办企业,经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考试业务。
  2019年3月,金国祥与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服务中心狄某某、常州市某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费某某、某区检验检测中心综合事务部朱某某四家人聚餐,商量四人联手开办企业事宜。
  经金国祥提议,四人决定以费某某儿子薛某某名义设立常州市某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技术服务公司),公司业务范围为叉车、起重、电梯维修培训、考试。四人商定工作分工事宜,决定由费某某负责公司的注册资金和前期费用,以及培训、考场协调、发证等具体业务;由朱某某负责生源及公司前期准备,狄某某负责协调常州考试中心及常州特设处工作;金国祥负责复杂问题的协调处理。四人对利润分配事宜进行明确,商定每人占股25%,年底看公司经营情况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