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护航让文物焕发新活力
——聚焦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陕西省文物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2025年10月09日
字数:1559
□文/本刊记者 崔琳 李程
从检查情况看,各级政府扎实推动文物保护“一法一条例”落实,为继承历史文化遗产,发挥文物资源优势,助力文化强省建设,促进经济、社会、文化协调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9月22日,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陕西省文物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提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报告显示,各级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要求,深刻把握做好陕西文物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扎实推动文物保护“一法一条例”落实,为继承历史文化遗产,发挥文物资源优势,助力文化强省建设,促进经济、社会、文化协调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夯实文物保护法律责任
报告显示,我省省级层面6部文物保护方面地方性法规得到较好贯彻落实,设区市结合本地区文物特点和保护需要,出台照金革命旧址、周原遗址、统万城、仓颉墓与庙、张骞墓等9部条例,压实各级政府法定责任,完善政策举措,健全机构队伍,逐年加大文物保护资金投入,强化部门协同和专业化水平建设,文物保护法律责任不断夯实,文物事业得到健康发展。
针对下一步工作,报告建议,各级政府和部门要深入贯彻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把文物保护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要高度重视城乡建设中的文物保护,坚决避免因城市建设、旅游开发等造成建设性破坏。要加快文物保护的科技化、数字化体系建设,加大科技研发和信息化建设资金投入,提高文物保护科技化水平。要加快修订《陕西省文物保护条例》,推动陕西长城、帝王陵墓、石窟寺等重要文化遗产保护法规建设。
加强文物价值挖掘阐释
文物是不可再生的历史文化资源,是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报告显示,我省考古发掘成效显著,太平遗址考古进入夏代纪年范围,填补了陕西地区该时期遗址的考古学空白,半坡遗址、姜寨遗址等6处遗址入选“百年百大考古发现”,寨沟、周原遗址入选“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但在执法检查中仍发现,我省文物价值挖掘阐释支持和规范力度不够,中华文明起源和发展研究成果不多。考古发掘和文物研究阐释衔接还不够紧密,考古成果转化为公众知识、历史叙事和文化产品相对不足,传播方式方法较为传统,创新性和互动性还不够强。
针对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报告建议,大力培养考古、修复、数字化、宣教复合型人才,通过跨学科方法、科技手段和系统调查,开展考古学、材料科学、数字技术联合攻关,挖掘文物的历史、艺术、科学及精神价值。聚焦夏商文明、周秦汉唐大遗址、革命和民族文物的专项研究,创作实证文明起源、展示历史脉络、彰显红色精神、见证社会变迁的展览,将研究成果转化为公众可理解、可体验的文化内容。
提升文物活化利用质效
我省扎实推进文物场馆改扩建工程,举办系列陈列展览活动,开展各类文化惠民活动。西安碑林博物馆改扩建竣工,秦岭博物馆、关中革命纪念馆等建成开放,宝鸡青铜器博物馆入选“全国十大陈列展览精品”。但在检查中仍发现,博物馆展陈数字化、智慧化、沉浸式、体验式等新技术、新手段的应用规模和水平有待提升,文创产品开发层次不高,文物与教育、旅游、休闲等领域的融合还需加深,产业链条还需延长,文物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带动效益还需加强。
报告建议,进一步提升文物活化利用质效,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更有效地“活起来”、传播开,激活历史记忆、传承中华文明,发挥好博物院展示和教育功能,加大免费开放力度,为群众提供更多高品质文化服务。要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促进文旅深度融合,大力推介标志性文化项目,创新推出更多特色文旅项目和文旅产品,不断增强社会效益、提高经济效益。要深化文物交流合作,积极服务国家外交大局,加强对外文物展览交流,提升民族文化自信、增强中华文化影响力。
编辑/李程(lcpupu@126.com)
从检查情况看,各级政府扎实推动文物保护“一法一条例”落实,为继承历史文化遗产,发挥文物资源优势,助力文化强省建设,促进经济、社会、文化协调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9月22日,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陕西省文物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提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报告显示,各级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要求,深刻把握做好陕西文物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扎实推动文物保护“一法一条例”落实,为继承历史文化遗产,发挥文物资源优势,助力文化强省建设,促进经济、社会、文化协调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夯实文物保护法律责任
报告显示,我省省级层面6部文物保护方面地方性法规得到较好贯彻落实,设区市结合本地区文物特点和保护需要,出台照金革命旧址、周原遗址、统万城、仓颉墓与庙、张骞墓等9部条例,压实各级政府法定责任,完善政策举措,健全机构队伍,逐年加大文物保护资金投入,强化部门协同和专业化水平建设,文物保护法律责任不断夯实,文物事业得到健康发展。
针对下一步工作,报告建议,各级政府和部门要深入贯彻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把文物保护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要高度重视城乡建设中的文物保护,坚决避免因城市建设、旅游开发等造成建设性破坏。要加快文物保护的科技化、数字化体系建设,加大科技研发和信息化建设资金投入,提高文物保护科技化水平。要加快修订《陕西省文物保护条例》,推动陕西长城、帝王陵墓、石窟寺等重要文化遗产保护法规建设。
加强文物价值挖掘阐释
文物是不可再生的历史文化资源,是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报告显示,我省考古发掘成效显著,太平遗址考古进入夏代纪年范围,填补了陕西地区该时期遗址的考古学空白,半坡遗址、姜寨遗址等6处遗址入选“百年百大考古发现”,寨沟、周原遗址入选“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但在执法检查中仍发现,我省文物价值挖掘阐释支持和规范力度不够,中华文明起源和发展研究成果不多。考古发掘和文物研究阐释衔接还不够紧密,考古成果转化为公众知识、历史叙事和文化产品相对不足,传播方式方法较为传统,创新性和互动性还不够强。
针对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报告建议,大力培养考古、修复、数字化、宣教复合型人才,通过跨学科方法、科技手段和系统调查,开展考古学、材料科学、数字技术联合攻关,挖掘文物的历史、艺术、科学及精神价值。聚焦夏商文明、周秦汉唐大遗址、革命和民族文物的专项研究,创作实证文明起源、展示历史脉络、彰显红色精神、见证社会变迁的展览,将研究成果转化为公众可理解、可体验的文化内容。
提升文物活化利用质效
我省扎实推进文物场馆改扩建工程,举办系列陈列展览活动,开展各类文化惠民活动。西安碑林博物馆改扩建竣工,秦岭博物馆、关中革命纪念馆等建成开放,宝鸡青铜器博物馆入选“全国十大陈列展览精品”。但在检查中仍发现,博物馆展陈数字化、智慧化、沉浸式、体验式等新技术、新手段的应用规模和水平有待提升,文创产品开发层次不高,文物与教育、旅游、休闲等领域的融合还需加深,产业链条还需延长,文物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带动效益还需加强。
报告建议,进一步提升文物活化利用质效,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更有效地“活起来”、传播开,激活历史记忆、传承中华文明,发挥好博物院展示和教育功能,加大免费开放力度,为群众提供更多高品质文化服务。要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促进文旅深度融合,大力推介标志性文化项目,创新推出更多特色文旅项目和文旅产品,不断增强社会效益、提高经济效益。要深化文物交流合作,积极服务国家外交大局,加强对外文物展览交流,提升民族文化自信、增强中华文化影响力。
编辑/李程(lcpupu@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