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中国智慧

2025年10月09日 字数:1583
公司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它让我们深刻意识到,规则的公平性对产业生态的健康发展和企业的全球化至关重要。中国法院开始直面由国际巨头主导制定的既有游戏规则。”华为副总裁、知识产权部部长樊志勇在接受采访时感慨道。
  这一判决在国际通信业引发热烈反响,英国《金融时报》对此进行了追踪报道,业内人士评价其为“发展中国家对西方专利霸权的首次系统性挑战”。该案其后被评为当年“全国十大热点案件”,英国《知识产权管理》杂志将之评为“全球年度案例”。
  随着5G时代来临,SEP纠纷愈发复杂。2019年1月1日,最高法知识产权法庭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正式建立。最高法知识产权法庭肩负着激励保障科技创新、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等重要职能使命。回顾这段历程时,该法庭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谈道:“这是一个从无到有、由浅入深、不断积累的过程,每一步都伴随着我国产业由弱变强、从国际规则的被动接受者向主动塑造者的艰辛转型。”
  在“中兴诉康文森”案中,最高法知识产权法庭面临的不仅是法律适用难题,更有国际司法管辖权的协调。康文森公司凭借德国法院此前的管辖权裁定,试图将案件完全置于欧洲司法体系之下。中国法官团队深入研究国际司法案例,首创“适当联系”规则,明确只要许可标的所在地、专利实施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等任一地点在中国境内,中国法院对该案件就有管辖权。
  “适当联系”规则在“OPPO诉诺基亚”案中得到进一步明确,即只要中国是涉案标准必要专利的主要授权地、许可使用协议磋商地、可合理预见的缔约后合同履行地、主要许可实施地之一,中国法院对该案件就有管辖权。
  在专利许可费率这一核心问题上,“OPPO诉夏普”案成为关键转折点,最高法知产法庭首次明确:只要案件与中国联系紧密且当事人有达成全球许可的意愿,中国法院就可以管辖涉案标准必要专利在全球范围内的许可条件案件并视情作出裁决。
  对比欧盟法院在“OrangeBookStandard”案中仅裁定欧洲地区费率、美国法院在“微软诉摩托罗拉”案中回避全球费率争议的做法,在英国法院作出全球费率裁决之后,中国的司法也为跨国企业提供了高效解决方案。
  此后,“TCL诉爱立信”案将境外涉标准必要专利垄断行为对中国境内市场产生排除、限制竞争影响的纠纷纳入管辖;“高清编解码诉OPPO”案中最高法知产法庭首次就标准必要专利许可使用费作出实体判决……中国法院对SEP裁判规则不断探索完善。
  值得一提的是,中国法院还积极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开展学术交流,将国际通行的“公平、合理、无歧视”(FRAND)原则与中国产业实际相结合,不断探索更具操作性的裁判标准。
  立标 从追随者到引领者的规则塑造
  从“破局”到“立标”,中国司法在全球规则博弈中的角色转变,则在与美欧的直接对话中展现得淋漓尽致。
  2018年“华为诉三星”案,堪称司法界的“激烈对决”:深圳中院刚支持华为禁令,美国加州法院立即发出禁诉令,试图阻止中国判决执行。面对这种局面,中国法官创新性采用“判决与调解双轨推进”策略。
  负责此案的肖海棠法官解释说,“一方面,双方当事人在中美两地相互提起了40余起诉讼,而交到我手上的两案是唯一进入二审程序的,示范效应不言而喻;另一方面,美国法院直接对两案一审判决作出了禁诉令,要求华为在美国法院下判前不得申请该两案执行。这意味着,即使二审判决作出,也可能面临无法执行而被架空的问题。”
  调解团队成员回忆,那段时间他们几乎每天工作16小时,白天在法庭上据理力争,晚上在调解室晓之以理,甚至运用中国传统“和为贵”的文化理念,通过讲述“六尺巷”的故事化解双方对立情绪。
  最终,不仅促成双方签订全球交叉许可协议,还一次性化解44起跨国诉讼。“中国法官展现出的调解智慧和对产业生态的深刻理解,是促成这一复杂全球和解的关键。”华为法务部副总裁、重大项目部部长沈弘飞深有感触地评价道。这种“东方智慧”与西方对抗式司法形成鲜明对比,开辟了纠纷解决新范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