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时代 知识产权司法迎来新挑战

2025年10月09日 字数:597
  保护的“竞争性权益”,强调经营者对技术创新投入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最终判决亿睿科公司赔偿抖音公司经济损失150万元及合理开支10万元。
  评论指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从模型抄袭行为构成实质替代性损害的角度,认定被告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并支持了160万元的高额赔偿要求。其探索出的保护思路与维权经验,对未来同类人工智能权益的保护具有借鉴与复用意义。
  该案的主审法官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李迎新表示,对AI模型的保护规则正处于探索阶段,本案虽然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原则条款对被告直接商业化利用原告模型结构和参数的行为予以规定,但这并非唯一保护路径。如果模型的结构和参数满足商业秘密的“价值性、保密性、秘密性”要件时,也可根据个案情况适用商业秘密保护规则。
  “司法机关在审理中还会结合人工智能模型的技术特点,妥善认定‘独立研发’等抗辩主张,以平衡企业创新权益保护与市场竞争秩序的维护。”李迎新说。
  事实上,即使是开源的AI大模型数据,数据需求方也需要严格遵循开源协议约定的使用范围与目的,未经许可的商业性使用同样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
  未来,随着AI技术的迭代发展,知识产权审判还将面临更多新型争议,如AI生成专利的权利归属、跨境数据训练的司法管辖等。司法机关还需继续秉持“技术中立”与“利益平衡”原则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在个案中提炼符合中国国情的裁判规则,实现技术发展与法律秩序的良性互动,为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可预期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