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文化融入高校廉政建设的内在机理与制度展开
2025年09月10日
字数:1785
独特性。学术活动的专业性与自主性增加了监督的难度,且教师、学生、行政人员、合作企业等多元利益主体诉求交织,加大了平衡治理的难度,进而导致部分领域制度滞后于实践,存在一定的监管盲区。此外,校园文化中可能潜藏的“人情文化”“圈子文化”对刚性制度执行构成软性消解。这些挑战要求高校廉政建设不仅只停留在合规性管理层面,而要向更深层次的制度治理和文化建设拓展。
法治文化作为廉政建设基石的核心价值,在于其超越了单纯的行为规范层面,致力于构建一种以尊崇法律权威、恪守制度规则、保障程序正义为核心价值的治理生态。它强调将法治精神内化为高校管理者和师生的自觉意识与行为准则,使权力运行始终在制度的轨道上、在监督的视野中。这种文化浸润,能够从根本上培育对规则的敬畏之心,形成“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普遍共识,从而为预防权力滥用、抵制腐败滋生提供深层次的文化支撑和制度保障。一方面,它契合了国家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在高等教育领域的纵深推进要求,是高校融入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进程的必然选择。另一方面,面对高校办学自主权扩大、资源配置多元化、学术评价复杂化等新挑战,唯有依靠法治文化所蕴含的制度理性、程序透明和权责明晰,才能有效规范各类办学行为,化解廉政风险,维护学术净土和教育公平,最终保障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实现及高校自身的长远健康发展。
法治文化融入高校廉政建设的内在机理
(一)价值引领:塑造廉洁价值观
法治文化在高校廉政建设中居于核心地位,其关键作用之一在于深刻塑造师生员工的廉洁价值观念,并有效提升其内在的道德自觉。法治教育是塑造廉洁观的基础路径。通过融入课程体系、专题讲座、案例研讨等多种形式,向师生员工系统阐释法律法规、党纪政纪的核心要义,明晰权力边界与行为底线,深刻揭示腐败行为的法律后果及其巨大危害。这种教育不仅仅是知识传递,更在于引导个体理解法治精神所蕴含的公平、正义、责任等核心价值,从而在认知层面确立尊法、守法、崇廉的基本共识。
法治文化氛围的营造还能发挥潜移默化地浸润作用。高校通过建设蕴含法治元素的校园环境,如廉洁文化长廊、法治主题雕塑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洁文化活动,如主题征文、话剧、知识竞赛等,树立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的先进典型,使法治精神和廉洁理念渗透于校园生活的各个角落。这种无处不在的文化氛围,如同空气般滋养着个体的价值判断和行为选择,使廉洁从外在要求逐渐内化为个体的道德认同和情感归属。(二)规范约束:强化制度执行力
规范约束机理体现为法治文化通过规则意识的内化与程序正义的践行,保障高校廉政制度的刚性执行。规则意识是指社会成员对既定法律、法规、制度、章程等行为规范所持有的认知、理解、评价、尊重并自觉遵循的内在心理状态与价值取向,它是廉政制度得以严格落实的前提。规则意识内化则对高校廉政制度刚性执行起到重要的支撑作用,核心在于实现了从外在强制到内在自觉的根本性转变,为制度的高效、稳定运行提供了深层次的思想保障。
程序正义作为法治文化的核心要素,其基本原则公开、公正、透明是保障高校廉政制度得以执行的内在支撑与关键路径。这些原则不仅规范着制度运行的过程,更深刻塑造着制度的公信力与执行力。公开原则要求高校廉政制度的规则制定、执行过程及处理结果必须向相关利益主体乃至社会公众适度开放;公正原则强调程序的中立性、平等性与合理性。在高校廉政制度中,公正体现为对所有主体一视同仁,禁止任何形式的歧视或特权;透明原则是公开与公正的深化,它要求程序运行的逻辑、依据和关键节点清晰可查可追溯。公开、公正、透明的程序正义原则,通过规范权力运行过程、保障参与者权利、强化监督制约。
(三)监督保障:提升廉政效能
法治保障是高校廉政建设监督体系的核心支柱,通过法治基本原则、程序与制度的约束与规范指引,为监督活动提供坚实的合法性、公正性与权威性基础,确保监督效能的实质性提升。首先,法治原则为监督确立了根本的行动准则和依据。法律至上原则要求所有监督行为必须严格限定在法律授权范围内,确保监督主体的权限来源合法、行为边界清晰。权力法定原则明确划分了监督主体与客体的权责,防止监督权滥用或虚置。平等原则保障监督对象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杜绝选择性监督,奠定监督公正性的基石。这些原则共同构筑了监督活动的合法性框架,使监督行为本身具有不容置疑的正当性。其次,法规制度为监督构筑了长效支撑。
法治文化作为廉政建设基石的核心价值,在于其超越了单纯的行为规范层面,致力于构建一种以尊崇法律权威、恪守制度规则、保障程序正义为核心价值的治理生态。它强调将法治精神内化为高校管理者和师生的自觉意识与行为准则,使权力运行始终在制度的轨道上、在监督的视野中。这种文化浸润,能够从根本上培育对规则的敬畏之心,形成“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普遍共识,从而为预防权力滥用、抵制腐败滋生提供深层次的文化支撑和制度保障。一方面,它契合了国家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在高等教育领域的纵深推进要求,是高校融入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进程的必然选择。另一方面,面对高校办学自主权扩大、资源配置多元化、学术评价复杂化等新挑战,唯有依靠法治文化所蕴含的制度理性、程序透明和权责明晰,才能有效规范各类办学行为,化解廉政风险,维护学术净土和教育公平,最终保障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实现及高校自身的长远健康发展。
法治文化融入高校廉政建设的内在机理
(一)价值引领:塑造廉洁价值观
法治文化在高校廉政建设中居于核心地位,其关键作用之一在于深刻塑造师生员工的廉洁价值观念,并有效提升其内在的道德自觉。法治教育是塑造廉洁观的基础路径。通过融入课程体系、专题讲座、案例研讨等多种形式,向师生员工系统阐释法律法规、党纪政纪的核心要义,明晰权力边界与行为底线,深刻揭示腐败行为的法律后果及其巨大危害。这种教育不仅仅是知识传递,更在于引导个体理解法治精神所蕴含的公平、正义、责任等核心价值,从而在认知层面确立尊法、守法、崇廉的基本共识。
法治文化氛围的营造还能发挥潜移默化地浸润作用。高校通过建设蕴含法治元素的校园环境,如廉洁文化长廊、法治主题雕塑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洁文化活动,如主题征文、话剧、知识竞赛等,树立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的先进典型,使法治精神和廉洁理念渗透于校园生活的各个角落。这种无处不在的文化氛围,如同空气般滋养着个体的价值判断和行为选择,使廉洁从外在要求逐渐内化为个体的道德认同和情感归属。(二)规范约束:强化制度执行力
规范约束机理体现为法治文化通过规则意识的内化与程序正义的践行,保障高校廉政制度的刚性执行。规则意识是指社会成员对既定法律、法规、制度、章程等行为规范所持有的认知、理解、评价、尊重并自觉遵循的内在心理状态与价值取向,它是廉政制度得以严格落实的前提。规则意识内化则对高校廉政制度刚性执行起到重要的支撑作用,核心在于实现了从外在强制到内在自觉的根本性转变,为制度的高效、稳定运行提供了深层次的思想保障。
程序正义作为法治文化的核心要素,其基本原则公开、公正、透明是保障高校廉政制度得以执行的内在支撑与关键路径。这些原则不仅规范着制度运行的过程,更深刻塑造着制度的公信力与执行力。公开原则要求高校廉政制度的规则制定、执行过程及处理结果必须向相关利益主体乃至社会公众适度开放;公正原则强调程序的中立性、平等性与合理性。在高校廉政制度中,公正体现为对所有主体一视同仁,禁止任何形式的歧视或特权;透明原则是公开与公正的深化,它要求程序运行的逻辑、依据和关键节点清晰可查可追溯。公开、公正、透明的程序正义原则,通过规范权力运行过程、保障参与者权利、强化监督制约。
(三)监督保障:提升廉政效能
法治保障是高校廉政建设监督体系的核心支柱,通过法治基本原则、程序与制度的约束与规范指引,为监督活动提供坚实的合法性、公正性与权威性基础,确保监督效能的实质性提升。首先,法治原则为监督确立了根本的行动准则和依据。法律至上原则要求所有监督行为必须严格限定在法律授权范围内,确保监督主体的权限来源合法、行为边界清晰。权力法定原则明确划分了监督主体与客体的权责,防止监督权滥用或虚置。平等原则保障监督对象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杜绝选择性监督,奠定监督公正性的基石。这些原则共同构筑了监督活动的合法性框架,使监督行为本身具有不容置疑的正当性。其次,法规制度为监督构筑了长效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