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习近平法治思想数字法治观

2025年09月10日 字数:1797
规范数字化执法行为。建立健全数字化执法程序规范,明确数字执法的权限、流程与责任。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数字技术培训与法治教育,提高其运用数字技术执法的能力与依法执法的意识。同时,强化对数字化执法行为的监督,通过执法信息公开、投诉举报机制等,防止数字执法权力滥用,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三)数字司法:打造智慧司法新模式
  推进司法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的数字化建设,实现案件受理、审理、执行等全流程数字化,如上海法院力推的数字法院建设,其以数字改革助推审判工作现代化,运用电子诉讼平台,实现网上立案、在线庭审、电子送达等功能,方便当事人诉讼。利用大数据分析系统对案件进行智能分案、类案推送,为法官审理案件提供参考。例如,上海法院的“206”系统利用人工智能技术辅助法官进行证据审查、法律适用等工作,提高审判效率与质量。
  提升司法裁判的公正性与公信力。在智慧司法建设中,注重技术与司法规律的结合,防止技术异化。建立司法大数据质量管控机制,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为司法裁判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同时,加强司法人员对数字技术的理解与运用能力,使其能够正确运用技术手段进行案件裁判,保障司法裁判的公正性与公信力。
  (四)数字守法:培育数字法治文化
  加强数字法治宣传教育。创新数字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利用新媒体平台、短视频等形式开展生动有趣的数字法治宣传活动。针对不同群体,开展精准化的数字法治教育,如对青少年开展网络安全与数字素养教育,对企业开展数字合规培训。例如,通过制作网络安全科普短视频,在社交媒体平台广泛传播,提高公众的网络安全意识与数字法治观念。
  推动数字行业自律。引导数字行业建立健全行业规范与自律机制,加强行业内部管理。鼓励数字企业制定数字伦理准则,规范企业在数据处理、算法应用等方面的行为。通过行业协会等组织开展行业监督与评估,对遵守数字法治与行业规范的企业给予表彰,对违规企业进行惩戒,营造良好的数字法治环境。
  习近平法治思想数字法治观的时代价值
  (一)推动数字时代法治体系完善与创新
  习近平法治思想数字法治观为数字时代法治体系的完善与创新提供了根本遵循。它指引着数字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的改革与发展,促使传统法治体系向适应数字时代需求的新型法治体系转型。通过推动数字法治创新,如数字法律制度创新、执法司法方式创新等,填补数字时代法律空白,优化法治运行机制,提升法治体系对数字经济社会发展的适应性与保障力,推动数字时代法治文明的进步。
  (二)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
  数字法治观以法治保障数字经济健康发展。通过完善数字法律体系,规范数字市场秩序,保护数字创新成果,激发数字经济发展活力。社会层面,数字法治观保障人民在数字空间的合法权益,化解数字时代社会矛盾,促进数字社会公平正义。例如,通过法律规制防止数字平台垄断,保障中小企业与消费者在数字市场中的公平竞争权与选择权,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稳定,推动数字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
  (三)提升中国在全球数字治理中的话语权与影响力
  在全球数字治理格局中,习近平法治思想数字法治观为中国提供了独特的治理理念与方案。中国秉持数字法治观,积极参与全球数字治理规则制定,推动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倡导公平合理的全球数字治理秩序。中国在跨境数据流动、网络空间安全等领域提出的一系列主张与倡议,展现了中国智慧,提升了中国在全球数字治理中的话语权与影响力,为全球数字法治治理贡献了中国力量。习近平法治思想数字法治观是数字时代中国法治建设的行动指南,具有丰富的内涵、明确的实践路径与重大的时代价值。在这一观念指引下,中国数字法治建设必将不断取得新成就,为数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及全球数字法治治理作出更大贡献。
  数字法治观既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时代篇章,也是中华法治文明焕发新生的历史必然。它用区块链封存契约精神,以算法架构诠释程序正义,借云端网络传递司法温度—在比特洪流中锚定人民的永恒坐标。当中国创造的数据确权制度在非洲高原惠及千万小农户,当浙江“数字陪审员”系统被纳入联合国司法改革方案,我们看到的不只是技术理性的胜利,更是“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文明在数字时代的磅礴再生。这片诞生过商鞅变法、唐律疏议的土地,正以信息时代的法治创举向世界证明,中华民族完全有智慧为人类探索更包容、更普惠的数字正义之路。
  编辑/李卫锋(lwf26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