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企行政执法如何规范
2025年09月10日
字数:1605
务时,明确提出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今年1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首次在全国层面对涉企检查作出全面系统规定。
不会只是“一阵风”
“今年政府规范涉企执法检查后,检查频率明显降低,基本上做到了无事不扰。”刘成同说,最近,企业接受行政部门检查的频率已经下降到三个月一次,并且流程变得更加规范。
据梳理,各省份出台的政策文件中,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举措具有共性,基本可以分为三大类。
第一类是明确检查规则和建立检查相关制度,其中包括明确行政检查主体、明确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公布行政检查标准等。第二类是规范检查方式方法,例如浙江、江苏等地提出优化“综合查一次”,即推进合并联合式检查,同一行政执法主体对同一检查对象实施多项检查的,原则上合并依次进行。第三类是强化执法监督,包括拓宽监督渠道、定期分析报告行政执法检查情况等。
在5月22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司法部副部长胡卫列透露,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各地对企业的不必要检查大幅度减少。
胡卫列举例说,今年1月到4月,北京市行政检查的总量同比下降72%,非现场检查的数量同比上升48%。虽然现场检查数量少了,但效果却提高了,发现问题率同比上升26%。此外,浙江省“综合查一次”的实施率达到33.9%,直接减少入企检查1万多户次。福建省运用重复检查预警功能,共发出重复检查预警9998次,行政检查总量环比下降50.6%。深圳市 光明 区入企 次数 下 降了65.84%。
此外,各地的行政罚款数额也有所下降。司法部的数据显示,截至5月21日,共汇集各地区各部门问题线索6232条,督促办理5246条。整治问题涉案金额3.35亿元,为企业挽回损失9881.35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司法部强调,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不会只是“一阵风”。5月20日,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司法部立法二局局长姜杉表示,民营经济促进法进一步明确涉企执法的基本原则和法律要求,为此次及今后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提供有力制度支撑和法治保障。
顶层的门开还是关
各地推进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中,不同部门之间执法标准不一致是一个突出问题。
某地司法局曾于5月召开了酒店行业的座谈会,围绕“酒店顶层的门应该打开还是关上”这一问题展开了讨论。“公安机关要求关上,因为要防止有人跳楼。消防部门要求打开,因为楼顶的门作为消防安全通道的一部分,应当保持畅通。”一位受访者告诉记者,最后各方达成一致,认为酒店顶层的门应该打开。
马亮认为,未来要继续加强全国行政执法检查的标准化,避免政出多门和各自为政,也有利于减少执法部门的自由裁量权滥用。
在5月22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胡卫列指出,针对《意见》落实当中反映出来的执法标准不一致问题,司法部正会同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等有关部门,加紧研究解决方案和对策。
值得注意的是,规范涉企行政执法需要在“乱执法”和“不执法”之间找到平衡。
站在企业的角度,刘成同认为适当的行政检查对于企业十分重要,“就像如果没有考试,学生可能就会懈怠一样,有时行政检查能够指出企业的问题,其实还是必要的”。
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局长刘波在5月22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规范执法不是执法越宽越好,更不是不执法,而是依法该严则严、当宽则宽。
以杭州为例,钟鼎文介绍,目前杭州市多个行政执法机关实施分层分类分级监管。如果企业三年内没有违法记录,行政机关可能不会上门检查;如果企业三年内仅有一次违法记录,行政机关会适当检查;如果企业三年内有两次以上的违法记录,可能会受到较为严格的监管。
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如何建立长效机制、避免反弹?刘波表示,接下来将加快制定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目前已经完成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将抓紧推进出台。这个条例是对行政执法工作全方位、全流程、常态化、长效化监督的一个重要制度支撑,也是关于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的顶层设计。此外,未来还将针对执法突出问题制定具体的规则。
编辑/李程(lcpupu@126.com)
不会只是“一阵风”
“今年政府规范涉企执法检查后,检查频率明显降低,基本上做到了无事不扰。”刘成同说,最近,企业接受行政部门检查的频率已经下降到三个月一次,并且流程变得更加规范。
据梳理,各省份出台的政策文件中,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举措具有共性,基本可以分为三大类。
第一类是明确检查规则和建立检查相关制度,其中包括明确行政检查主体、明确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公布行政检查标准等。第二类是规范检查方式方法,例如浙江、江苏等地提出优化“综合查一次”,即推进合并联合式检查,同一行政执法主体对同一检查对象实施多项检查的,原则上合并依次进行。第三类是强化执法监督,包括拓宽监督渠道、定期分析报告行政执法检查情况等。
在5月22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司法部副部长胡卫列透露,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各地对企业的不必要检查大幅度减少。
胡卫列举例说,今年1月到4月,北京市行政检查的总量同比下降72%,非现场检查的数量同比上升48%。虽然现场检查数量少了,但效果却提高了,发现问题率同比上升26%。此外,浙江省“综合查一次”的实施率达到33.9%,直接减少入企检查1万多户次。福建省运用重复检查预警功能,共发出重复检查预警9998次,行政检查总量环比下降50.6%。深圳市 光明 区入企 次数 下 降了65.84%。
此外,各地的行政罚款数额也有所下降。司法部的数据显示,截至5月21日,共汇集各地区各部门问题线索6232条,督促办理5246条。整治问题涉案金额3.35亿元,为企业挽回损失9881.35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司法部强调,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不会只是“一阵风”。5月20日,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司法部立法二局局长姜杉表示,民营经济促进法进一步明确涉企执法的基本原则和法律要求,为此次及今后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提供有力制度支撑和法治保障。
顶层的门开还是关
各地推进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中,不同部门之间执法标准不一致是一个突出问题。
某地司法局曾于5月召开了酒店行业的座谈会,围绕“酒店顶层的门应该打开还是关上”这一问题展开了讨论。“公安机关要求关上,因为要防止有人跳楼。消防部门要求打开,因为楼顶的门作为消防安全通道的一部分,应当保持畅通。”一位受访者告诉记者,最后各方达成一致,认为酒店顶层的门应该打开。
马亮认为,未来要继续加强全国行政执法检查的标准化,避免政出多门和各自为政,也有利于减少执法部门的自由裁量权滥用。
在5月22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胡卫列指出,针对《意见》落实当中反映出来的执法标准不一致问题,司法部正会同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等有关部门,加紧研究解决方案和对策。
值得注意的是,规范涉企行政执法需要在“乱执法”和“不执法”之间找到平衡。
站在企业的角度,刘成同认为适当的行政检查对于企业十分重要,“就像如果没有考试,学生可能就会懈怠一样,有时行政检查能够指出企业的问题,其实还是必要的”。
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局长刘波在5月22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规范执法不是执法越宽越好,更不是不执法,而是依法该严则严、当宽则宽。
以杭州为例,钟鼎文介绍,目前杭州市多个行政执法机关实施分层分类分级监管。如果企业三年内没有违法记录,行政机关可能不会上门检查;如果企业三年内仅有一次违法记录,行政机关会适当检查;如果企业三年内有两次以上的违法记录,可能会受到较为严格的监管。
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如何建立长效机制、避免反弹?刘波表示,接下来将加快制定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目前已经完成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将抓紧推进出台。这个条例是对行政执法工作全方位、全流程、常态化、长效化监督的一个重要制度支撑,也是关于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的顶层设计。此外,未来还将针对执法突出问题制定具体的规则。
编辑/李程(lcpupu@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