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保障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2025年09月10日 字数:1796
业需求对接路径,明确省人民政府应当将产教融合发展融入本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及区域发展、产业发展、城市建设和重大生产力布局规划,完善产业、行业、企业、职业、专业、就业联动的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机制,研究解决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中的重要问题。
  支持职业学校对接区域主导产业,深化与龙头企业合作,定期遴选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型专业,推动校企开展人才培养、专业建设、职业培训、技术服务等方面的深度合作,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
  如何让企业更积极地参与到职业教育中,进一步发挥企业在职业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办法》规定,县级以上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国有资产管理等部门和单位,应当为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和企业提供相关信息,指导、协助校企双方通过共同育人、合作研究、共建机构、共享资源等方式开展合作。
  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和企业可以根据产业链关键环节和岗位需求,共同开展人才培养、教学改革、科研攻关、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文化传承、社会服务和对外交流等方面的合作;校企合作应当签订协议,明确合作的目标任务、内容形式、权利义务、合作期限、科技成果归属等事项。
  引导和支持校企联合招生,开展委托培养、订单培养和学徒制培养等。企业按照岗位总量的一定比例设立学徒岗位的,可以按照规定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同时,《办法》鼓励和支持行业组织、企业等参与职业教育教学关键要素改革,结合地方特色和产业布局,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依法纳入教学标准和教学内容,并适时进行动态更新。
  优化人才培养体系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办法》规定,省人民政府应当推动不同层次职业教育有效贯通,一体化设计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推动中等职业学校教育、高等职业学校教育专业设置、培养目标、课程体系、培养方案相衔接。
  县级以上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建立校企人员双向流动、相互兼职的常态运行机制,促进职业学校与企业人才的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鼓励和支持职业学校聘请技能大师、劳动模范、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等高技能人才,通过专职或者兼职等方式,参与教育教学、人才培养、技术开发、技能传承等工作。
  为支撑教育强国建设,职业教育还需不断优化教师队伍。在健全教师培养培训体系方面《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完善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和企业实践制度,提升教师理论教学水平和实践教学能力;鼓励和支持职业学校联合普通高等学校、企业培养同时具备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鼓励设立专门的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师范学校,支持有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举办职业技术师范教育。鼓励研究生培养单位面向职业学校教师开展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支持职业学校在职教师提升学历学位。
  数字化赋能职业教育强化就业创业保障
  现代产业加速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型,职业教育必须紧跟时代发展趋势,培养既懂专业技术又具备数字素养的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在数字化建设方面《办法》明确,鼓励和支持职业学校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开发专业教学资源库、网络精品课程、数字化教材等学习资源,优化专业课程内容,丰富职业教育数字化应用场景,建设数字化、智能化职业教育资源平台。
  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应当面向新业态、新职业、新岗位,创新职业技能培训模式,强化就业导向,科学合理设置专业课程和培训内容,将职业道德、人文素养教育贯穿培训全过程,突出实际操作技能,开展订单式培训、定向培训、定岗培训等,增强职业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服务全民终身学习和技能型社会建设。
  在就业创业方面《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拓宽职业学校毕业生发展渠道,在升学、就业、落户、职业发展等方面创造平等、公平的良好职业发展环境。
  用人单位不得设置妨碍职业学校毕业生平等就业、公平竞争的报考、录用、聘用条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招录、招聘技术技能岗位人员时,应当明确技术技能要求,将技术技能水平作为录用、聘用的重要条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职业技能等级要求的岗位,可以适当降低学历要求。
  职业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就业促进机制,采取多种形式为学生提供职业规划、职业体验、求职指导等就业服务,增强学生就业能力;建立学生创新创业支持体系,在课程设置、学分认定、学籍保留、师资保障、场地提供、专利保护、资金支持、奖励措施等方面创造条件,鼓励学生进行创新创业活动。
  编辑/李程(lcpupu@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