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保障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2025年09月10日 字数:961


□文/本刊记者 李程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办法》的修订对于推动我省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高劳动者素质和技术技能水平,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7月30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办法》的修订对于推动我省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高劳动者素质和技术技能水平,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1996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颁布施行,2022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其进行修订。《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2000年颁布施行,2004年、2010年两次修正,对推动我省职业教育发展、促进就业创业、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省职业教育快速发展,产业升级和新质生产力的加速形成,原《办法》相关规定已不能适应职业教育发展的新形式、新要求,及时修订我省《办法》十分必要。
  新修订的《办法》共七章五十二条,分为总则、职业教育的实施、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教育的教师与受教育者、职业教育的保障、法律责任、附则。
  明确职业教育发展方向建立健全职业教育管理体制
  《办法》明确了我省职业教育发展方向,本省建立健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产教深度融合,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并重,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相互融通,不同层次职业教育有效贯通,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发展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建设少而精中等职业学校。
  同时,《办法》规定,实施职业教育应当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受教育者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培育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传授科学文化与专业知识,培养技术技能,进行职业指导,全面提高受教育者素质。
  《办法》健全了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机制,规定职业教育实行政府统筹、分级管理、行业指导、校企合作、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其中明确,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领导,明确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职业教育具体工作职责,建立职业教育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职业教育发展,组织开展督导评估。
  深化产教融合发展 推动校企深度合作
  《办法》聚焦职业教育与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