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违法记录封存制度:避免“一次犯错、终身受限”
2025年09月10日
字数:1660
全国公安机关每年查处的治安案件在800万起上下。受访专家表示,治安案件本身意味着社会危害程度不高,而大量当事人却因这些记录在就业、升学中遭遇“终身标签”式的歧视。
6月2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增设治安违法记录封存制度,规定“违反治安管理的记录应当予以封存,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公开,但有关国家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违法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受访专家表示,这一制度的设立,为破解“一次违法、终身受限”的困局带来了转机。
轻微违法者“负重前行”
在过去,治安违法记录如同沉重的枷锁,让不少人在工作、生活中举步维艰。
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孙宜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到过这样的案例:23岁的李维(化名)曾在大学期间因与室友发生口角推搡,被公安机关以“殴打他人”处以50元罚款的治安处罚。这本是一起情节极轻微的治安案件,但却成为他未来发展路上的“绊脚石”。毕业后,李维报考某街道办行政辅助岗位,该岗位要求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由于他有治安违法记录,派出所拒绝出具证明,招聘单位最终以“背景审查不通过”为由拒绝录用。此后,李维在应聘多家企业时,均因主动申报治安处罚记录而被问及“是否有不良前科”,部分企业甚至直接取消他的面试资格。
更有甚者,据媒体报道,2023年,西安一名14岁男学生因交警误登记留下“案底”,转学时屡被拒收。
在孙宜前看来:“李维的案例中,轻微治安违法记录被无限放大为‘品行污点’,导致其在就业市场遭遇隐性歧视。若记录长期公开,可能导致当事人在劳动权、受教育权等方面受损,可能加剧社会对立。”
记者了解到,目前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中有限制从业的相关规定,现实中,有许多人因轻微违法记录在升学、求职、评优晋级等方面遭遇现实阻碍。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行政法研究所所长成协中提到,多数治安处罚主要涉及打架斗殴、邻里纠纷等轻微违法行为,这些记录虽不构成犯罪,却长期影响行为人升学、考公、求职及职业晋升,甚至导致“一票否决”。
成协中说,“无违法犯罪”招聘门槛并不少见,很多岗位的招聘和学生招录均明确要求无违法犯罪记录或要求说明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行为。这长期影响相关人群的升学就业,既有违禁止不当联结、比例原则等法治基本原则,也容易带来社会割裂、社会排斥等社会问题。
首都经贸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陶盈向记者表示,近年来,因轻微违法行为导致行政违法记录,严重影响行为人就业、行业准入、子女就学等正常生活的事件引发社会性讨论,治安违法记录终身化负面效应持续扩大。
“鉴于治安违法行为社会危害性较轻,出于公平考量,不应当带来对违法行为人永久标注的严重后果,否则就类似古代黥刑那样,会导致行为人的人格权受到持续的严重伤害。”陶盈说。
修法过程中适用主体范围扩大
违法、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旨在给有违法或犯罪经历者重新融入社会的机会,我国刑事领域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已实施多年。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明确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依法被封存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不得向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因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相关记录信息予以保密。
2022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切实解决实践中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和相关记录管理不当导致信息泄露,影响失足未成年人重新回归社会等问题。
紧随其后,2024年7月18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此次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过程中,在草案一审和二审稿中,先是规定对于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的记录予以封存,到了三审稿,则进一步
6月2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增设治安违法记录封存制度,规定“违反治安管理的记录应当予以封存,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公开,但有关国家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违法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受访专家表示,这一制度的设立,为破解“一次违法、终身受限”的困局带来了转机。
轻微违法者“负重前行”
在过去,治安违法记录如同沉重的枷锁,让不少人在工作、生活中举步维艰。
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孙宜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到过这样的案例:23岁的李维(化名)曾在大学期间因与室友发生口角推搡,被公安机关以“殴打他人”处以50元罚款的治安处罚。这本是一起情节极轻微的治安案件,但却成为他未来发展路上的“绊脚石”。毕业后,李维报考某街道办行政辅助岗位,该岗位要求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由于他有治安违法记录,派出所拒绝出具证明,招聘单位最终以“背景审查不通过”为由拒绝录用。此后,李维在应聘多家企业时,均因主动申报治安处罚记录而被问及“是否有不良前科”,部分企业甚至直接取消他的面试资格。
更有甚者,据媒体报道,2023年,西安一名14岁男学生因交警误登记留下“案底”,转学时屡被拒收。
在孙宜前看来:“李维的案例中,轻微治安违法记录被无限放大为‘品行污点’,导致其在就业市场遭遇隐性歧视。若记录长期公开,可能导致当事人在劳动权、受教育权等方面受损,可能加剧社会对立。”
记者了解到,目前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中有限制从业的相关规定,现实中,有许多人因轻微违法记录在升学、求职、评优晋级等方面遭遇现实阻碍。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行政法研究所所长成协中提到,多数治安处罚主要涉及打架斗殴、邻里纠纷等轻微违法行为,这些记录虽不构成犯罪,却长期影响行为人升学、考公、求职及职业晋升,甚至导致“一票否决”。
成协中说,“无违法犯罪”招聘门槛并不少见,很多岗位的招聘和学生招录均明确要求无违法犯罪记录或要求说明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行为。这长期影响相关人群的升学就业,既有违禁止不当联结、比例原则等法治基本原则,也容易带来社会割裂、社会排斥等社会问题。
首都经贸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陶盈向记者表示,近年来,因轻微违法行为导致行政违法记录,严重影响行为人就业、行业准入、子女就学等正常生活的事件引发社会性讨论,治安违法记录终身化负面效应持续扩大。
“鉴于治安违法行为社会危害性较轻,出于公平考量,不应当带来对违法行为人永久标注的严重后果,否则就类似古代黥刑那样,会导致行为人的人格权受到持续的严重伤害。”陶盈说。
修法过程中适用主体范围扩大
违法、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旨在给有违法或犯罪经历者重新融入社会的机会,我国刑事领域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已实施多年。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明确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依法被封存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不得向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因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相关记录信息予以保密。
2022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切实解决实践中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和相关记录管理不当导致信息泄露,影响失足未成年人重新回归社会等问题。
紧随其后,2024年7月18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此次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过程中,在草案一审和二审稿中,先是规定对于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的记录予以封存,到了三审稿,则进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