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实“三个管理”助推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2025年08月13日 字数:1748
  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检察院 王国玮 孙瑜
  在新时代检察工作中,“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检察机关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核心目标。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一体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以下简称“三个管理”)的要求,为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提供了科学指引。抓实“三个管理”是新时代检察机关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的核心抓手,更是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实践路径,将“三个管理”融入司法办案全链条,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动法律监督职能与社会治理需求精准对接,为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护航高质量发展注入检察力量。
  以理念革新为引领 构建全链条责任体系
  抓实“三个管理”需从思想根源上破除传统管理模式桎梏,推动管理理念向现代化、科学化转型。要坚持以正确理念为引领,切实把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理念落实到检察管理全过程。推动管理主体从“被动接受”向“主动担当”转变。每一位检察人员均需树立“高质效办案第一责任人”意识,将自我管理贯穿办案全流程。通过强化“理论学习—实务研讨—个案讲评—类案评析”的自我管理机制,引导办案人员主动识别案件质量风险点,在证据审查、法律适用等环节严格把关。推动管理目标从“数据导向”向“质效融合”转变。摒弃简单以数据指标评价办案质量的惯性思维,建立以“质量、效率、效果”为核心的综合评价体系。通过常态化业务数据分析研判,聚焦案件办理中的程序瑕疵、实体偏差等共性问题,提炼规律性认识,为优化办案策略提供科学依据。构建“宏观+微观”协同管理体系。业务管理侧重宏观业务布局,通过数据研判优化资源配置,如针对轻罪案件探索“繁简分流+质量评价”模式,提升办案效率;案件管理强化流程管控,建立“受理—办理—评查—整改”闭环机制,细化分案规则和办案团队专业化分工,确保案件精准高效处理;质量管理聚焦微观个案质效,通过推行“每案必检”机制,结合检察官自查、部门交叉评查和案管部门专项评查,形成质量管控合力,推动问题发现在早、处置在小。
  以机制优化为支撑 完善协同化治理格局
  通过制度设计明确权责边界,形成纵向贯通、横向联动的协同治理模式。推动跨部门协同机制纵深发展。强化案件管理部门与业务部门的横向联动,建立“线索联查—问题联商—结果联用”的全流程协作模式。同时,深化与外部执法司法单位的协同,建立线索双向移送、案件联合评查等机制。在此基础上,探索构建“管理—办案—监督”三位一体的治理闭环,实现从个案纠偏到类案治理的跨越。强化“管案”与“管人”的深度融合,大管理格局是管理对象的全覆盖,既包括对“案”的管理,也包括对“人”的管理。一方面,通过“每案必检”机制将办案质效、办案结果与检察人员绩效考核、晋职晋级等贯通运用,充分发挥正向管理的激励作用。把责任归属、认定、追究与“三个管理”紧密结合起来,通过落实和完善检察人员考核评价体系,切实发挥反向管理的制约作用,通过定责、追责倒逼和促进检察官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每一个环节。另一方面,通过引导检察人员自觉“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一体提升检察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能,将政治思维、法治思维充分体现在个案具体办理中,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构建“内部协同”与“外部监督”的双向通道。对内强化案件管理部门与业务部门的协作,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享数据分析成果;对外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及社会公众监督,通过案件公开听证、法律文书释法说理等举措,提升司法公信力。
  以能力提升为保障 锻造专业化管理队伍
  通过系统化培养与数字化赋能,打造一支兼具专业能力与管理水平的检察队伍。深化“三个善于”能力培养。引导检察人员善于从政治高度把握办案方向、善于从法律视角分析社会问题、善于从治理维度延伸办案效果。通过“检察大讲堂”“案例实训”等平台,强化法律政策运用能力与群众工作能力,推动办案从“个案处理”向“类案治理”升级。推进“数字赋能”管理转型。依托数字检察战略,用足用好最高检案件管理系统等数字化应用系统,以检察业务管理信息化水平的提升促进检察业务管理能力提升,实现案件智能化分析。完善“选育管用”全链条机制。建立“能进能出”的人才流动机制,通过轮岗交流等方式优化队伍结构,加速青年干警成长;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将管理成效纳入检察官考评指标,激发队伍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