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妹妹讨公道
2025年08月13日
字数:1349

□文/杨讲生
妹妹小我两岁,今年62岁了,因为我家孩子多,父母可能有重男轻女的思想,所以妹妹把书并没有读完,初中毕业回乡不久就早早嫁人生子了。妹妹有三个孩子,过去孩子小,家里穷,我经常接济她,但现在孩子们都大了,分别在西安和成都工作,家里的生活没有任何问题。但妹妹和妹夫生性要强勤劳,除了照料地里的庄稼外,还不顾孩子们的坚决反对,经常抽闲到城里打工。这不,因为打工,2022年5月至2025年4月还打出了一场旷日持久的工伤官司……
意外事故:上班10分钟后发生
妹妹打工的公司是四川某环保总公司西安分公司,工作地点是该公司承包的西安高新区一家属院,妹妹2021年8月与总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次年5月就在工作地上楼梯时不慎发生了腿部摔伤。这本来是一起非常简单而典型的工伤事故,但由于入职后单位没有按国家规定给职工办理工伤保险,事故发生后单位又极不负责地一再甩锅,导致妹妹的救治赔偿一波三折,不得不与单位对簿公堂,官司打了整整三年。打官司之前,我代表妹妹一直和单位交涉,并仔细了解妹妹的受伤经过:
2022年5月11日早,妹妹和往常一样,不到七点就来到西安市高新区一家属院打卡上班,但令她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上班十多分钟后,她在上楼梯时一只脚突然踏空了,顿时眼花缭乱,天旋地转,剧烈的疼痛使她发出了阵阵惨叫声,几名同事闻讯赶忙把她抬到了休息室。她本以为受点皮肉伤休息一下就会过去,谁知整个上午,她都在疼痛,临近中午还不见减轻。这时,她有些害怕了,就打电话叫来了在附近打工的妹夫。妹夫见状立即和妹妹单位的同事把妹妹一起送到附近的医院,拍片结果:髌骨粉碎性骨折,需要马上转到大医院做手术。陪同妹妹来医院拍片的同事是妹妹的班长,她一听医生的话也吓坏了,便立即打电话请示单位领导,随后便按照领导的旨意借故离开了。妹夫只好一边打电话找人借钱,一边把妹妹送往西安市红会医院。经过近10个小时的折腾,晚上23时总算住上了院。5月13日下午做手术,手术进行了近4个小时,打了3个钢钉和钢圈加固,晚上10时结束,接近凌晨妹妹才回到病房,整个过程还算顺利。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第二天,陕西分公司负责人胡某受总公司领导的指派来到医院,要求妹妹走新合疗手续,并许诺公司将尽快按政策解决,不会让妹妹吃亏。善良的妹夫听从了胡某的这一片“好心”,协助公司办理了新合疗手续。但这之后,公司就无人再理妹妹了,我代表妹妹多次给公司打电话,要不无人接,要不就不断甩锅:一会儿说和西安负责人谈,一会儿说和公司法务谈,就是无人出面。
工伤认定:是《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
2022年7月15日,也就是妹妹受伤两个月后,我们在和单位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向西安市雁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这是工伤案件走司法之前必经的行政渠道,依靠政府行为进行认定,很多这类案件便会迎刃而解。然而,当我把《工伤认定申请书》递上去的时候,我才清楚,妹妹原来和单位签订了两份合同书:一份是2021年8月31日入职时与四川总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一份是2022年3月1日与陕西分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由于两份合同单位都没有按规定给职工留存一份,所以,我们申请工伤认定时,按我们自己的理解“被申请人”一栏填写的是:四川某环保总公司陕西分公司。雁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也是按此发函要求陕西分公司进行答辩。在答辩期间,陕西分公司向雁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