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立法 构建稳固可靠低空安全防护法网
2025年08月13日
字数:921

□文/赵晨熙
专家建议尽快完成空域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和民用航空法的修法工作,为低空经济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在立法和修法工作中要注重加强这两部法律之间的协同性。
近年来,无人机技术的飞速发展与广泛普及,给人们的生活和娱乐带来了诸多便利,但无人机产业高速发展背后带来的安全隐患同样不容忽视,其中,以无人机“黑飞”尤甚。
所谓无人机“黑飞”,是指未经官方许可或未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无人机飞行活动。此类飞行活动严重威胁了机场的安全与航班的正常运行。
无人机是低空经济的核心组成部分,无人机“黑飞”问题严重制约着低空经济的安全有序发展。多名全国人大代表围绕进一步完善法治建设、提升无人机监管水平建言献策,助力低空经济安全有序发展。
无人机“黑飞”属违法行为
今年2月26日,一架无人机在未经注册登记、飞行活动申请、航拍任务申请的情况下,在新疆乌鲁木齐天山国际机场跑道南头附近区域飞行,危及航班飞行安全。当地空管部门发现后,立即通报公安机关、机场管理机构,按照应急预案,迅即展开联动处置,较短时间内查获涉事无人机及操控人员,但仍造成部分航班延误。
后经当地公安机关立案调查,该无人机为当地某信息科技公司所持有,当日飞行活动是为完成一项三维拍摄任务。最终,相关部门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两名涉事人员分别作出行政拘留10日和5日的处罚决定。
这是中央空管办有关负责人近日介绍的一起无人机“黑飞”典型案例。该负责人指出,在这起案例中,涉事人员违反了多项法律规定,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安全管理规则》《通用航空飞行任务审批与管理规定》,此次事件中涉事公司未按规定进行实名登记,违规实施飞行活动;未按规定进行航空摄影任务审批,违规实施无人机三维拍摄任务;未按规定进行飞行活动申请,违规在管制空域内实施飞行活动。
事实上,自无人机逐渐普及以来,各类“黑飞”现象时有发生。近日,北京大兴警方发现在大兴区安定镇大兴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内有人操作无人机飞行,后经核实,涉事人员岳某某在未经空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操控无人机违规飞行进行航拍娱乐。
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条例》对于未经批准操控微型、轻型、小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在管制空域内飞行,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