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萌芽到深耕 筑牢未成年人保护

2025年08月13日 字数:1871
  此外,人民法院还建立相关场所法定义务落实情况分析报告机制,针对发生在宾馆、酒店、电竞酒店等场所的涉未成年人案件,审查经营者在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时是否依法履行相关法定义务。对审查中发现的管理漏洞及盲区,通过制发司法建议、移送主管部门处理等方式,督促场所经营者压实主体责任,切实消除未成年人权益侵害风险隐患。
  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共青团中央等14部门开展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创建工作,针对青少年领域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据了解,目前共有9个省级共青团组织与人民法院签订合作协议,在推动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开展合适成年人到场、少年法庭陪审、社会观护等方面加强合作。
  此外,法院持续聚焦学校、网络两大阵地。学校作为教育机构,承担着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人民法院依法支持和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管理行为。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全国法院近4万名法治副校长切实担起守护责任。依法适用从业禁止制度,在某劳动争议案中认定当事人有暴力犯罪记录不适宜从事教师职业,支持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让学生在法治守护下健康成长。2025年4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6件涉校园管理民事纠纷典型案例,发挥司法裁判规范、评价、教育、引领功能,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对于涉未成年人网络违法犯罪,人民法院依法严厉惩治,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完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机制,加强平台监管力度;建立网络保护专项分析报告机制,对未成年人网络犯罪案件开展审查,重点分析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是否履行法定义务,是否存在发布、传播不良信息的情形,协同相关部门推进治理工作。
  2021年,北京互联网法院挂牌全国首个互联网少年法庭,推出“首互未来”未成年人网络司法保护品牌。审理“未成年人开设网店案”“未成年粉丝实施网暴案”等典型案件,聚焦“六大保护”深层问题,以司法裁判强化价值指引,构筑全链条、全方位、立体化的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体系。
  加强专业化建设 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少年司法制度
  历经四十多年的深耕细作与创新实践,未成年人审判已成为我国未成年人法治领域的核心力量。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始终以司法实践为基石,不断深化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规律的认识,持续完善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机制。
  “应充分肯定未成年人审判对我国法治发展发挥的重要作用。”宋英辉教授表示,少年审判不仅关乎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治理,同时也对我国的法治建设起到了引领性作用、对预防性法治起到了示范功能、对法治发展起到了促进性影响。
  为更好发挥未成年人审判在引领、预防和促进等方面的功能,未来还需从以下维度推进改革:加强专门审判队伍与机构专业化建设;完善配套司法解释及规范性文件;构建符合未成年人审判规律的评价考核体系;强化对未成年被害人、未成年被侵权人的权益保护;推动未成年人领域“两法”及相关法律的精准落地。
  宋英辉教授进一步解释,部分地区因案多人少矛盾突出,未成年人审判人员需依附其他审判庭或“身兼多职”。他建议,应加强顶层设计由专门法官牵头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并通过相对固定的人员和机构与未检部门对接协调,以此提高沟通效率、提升案件办理质效;按照审判规律科学设置审判机构与组织,明确上下级法院在未成年人案件办理及业务指导中的范围和流程,畅通双向沟通渠道。
  针对法律适用问题,他提出:在立法机关颁布新法律或修改相关法律时,需及时制定或完善配套司法解释及规范性文件;系统梳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办理的司法解释、批复、意见,对其中与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民法典等近年来新修订、制定或编纂的法律规定不一致的条款,应及时修改完善。
  在审判机制建设方面,宋英辉教授建议,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需建立独立于成年人案件的评价考核标准,审判质效评估指标体系应更精准反映其专业特点和需求;未成年人审判应强化“双向保护”理念,在加大对未成年被害人保护力度的同时,通过整合多部门资源,为被害人提供系统性救助保护。
  他还特别提出,未成年人专门法律作为特别法,理论上应优先适用。尤其是未成年人保护法,其明确了未成年人保护的要求,构建了“六大保护”体系,具有综合性和统领性。在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中,需重点关注这类专门法律的精准适用,确保其通过司法实践真正落地见效。
  四十余载未成年人审判之路,是“少年强则国强”的法治践行,亦是“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文明传承。从首设少年法庭的破冰探索,到构建综合体系的深化发展,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以法治温度化解少年迷途困惑,用专业力量筑牢权益守护屏障。愿这束法治之光,照亮未成年人成长之路,让孩子们在洒满阳光的沃土上奔跑。
  编辑/燕子(hchwyx7810@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