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之力推动垃圾分类工作提质增效

2025年08月13日 字数:1100
  □文/本刊记者 李程

 《陕西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细化固废法等上位法规定,填补我省省级生活垃圾立法空白的重要举措,对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对改善人居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6月27日,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陕西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颁布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特色亮点。《条例》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条例》的颁布实施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细化固废法等上位法规定,填补我省省级生活垃圾立法空白的重要举措,对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聚焦实际 坚持问题导向
  实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可以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生态质量、促进资源高效利用、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重要批示。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对生活垃圾分类的原则、目标、措施等作出了安排部署。我省也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实践中还存在部门职责不清晰、分类投放效果不明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不健全、减量化资源化难落实等问题。
  在《条例》制定过程中,省人大常委会始终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重要批示作为根本遵循,对标对表中央文件精神和上位法有关规定,结合各地工作开展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在规划建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收集、运输与处理,资源化利用等方面都作出了具体规定,推动我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质增效。
  形成管理合力 加强宣传引导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各个层级,必须加强综合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条例》细化区分了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并要求相关部门加强协作,联合监督检查,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相关数据共享互通,形成管理合力。
  生活垃圾分类是一项系统性的社会工程,需要全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条例》区分各类宣传主体,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加强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全程分类管理、资源化利用的宣传教育职责,并要求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公益宣传,加强舆论监督。以青少年为重点,规定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教育内容,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实践活动。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用,鼓励村(居)民委员会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纳入村规民约或者居民公约,切实增强公众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