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人大: 以高质量立法护航高质量发展
2025年08月13日
字数:1532
十年来,宝鸡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改革发展实际,突出宝鸡地方特色,因需应时高效立法,制定出台11部地方性法规,以高质量立法引领和保障全市高质量发展,在地方立法工作中探索积累了宝鸡经验。
坚持党的领导 把牢立法工作“大方向”
始终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地方立法全过程各方面,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地方立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和来宝鸡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自觉将地方立法工作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对标对表,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标对表,牢牢把握地方立法正确政治方向。
紧扣改革发展推进地方立法。坚持地方立法与市委同向发力、与改革发展同频共振,自觉把立法工作摆在全市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和推动,立法规划和计划报请市委审定,立法过程中的重要事项、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定地方性法规在三审前提请市委批准,把党的主张、决策通过地方立法转化为全市人民共同意志,用法治力量推动党委各项工作全面落实。
发挥常委会党组作用保障地方立法。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坚持第一时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听取年度立法计划制定情况汇报,在法规立项、起草、审议等关键环节严格审核把关,及时研究解决立法工作中的重点问题,研究制定立法工作规程、技术规范、评估、听证、专家顾问等11项地方立法工作制度,切实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
突出地方特色 找准立法工作“小切口”
始终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立足地方立法“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定位,突出务实管用、体现宝鸡特色,以重点领域法治供给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回应民生关切。
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切入点,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制定出台《宝鸡市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安全管理条例》《宝鸡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宝鸡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宝鸡市市区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等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地方性法规,为水源地保护和大气污染防治提供了执法依据,推动宝鸡市在全省首家建成餐厨废弃物集中收处体系,建立餐饮垃圾变废为宝生产链条,以法律“红线”守护生态“绿线”。
以历史文化保护为突破点,传承优秀中华文化。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宝鸡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加强文物保护研究和宣传阐释,讲好宝鸡故事,高效完成《宝鸡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立法,为展现宝鸡历史文化的深厚底蕴提供法治保障,助力周原遗址入选“全国六大考古新发现”。宝鸡作为中国白酒文化发祥地之一,白酒酿造历史悠久,凤香型白酒三千年无断代的匠心传承,造就了独特的古法酿制技艺,是展现陕西关中地区礼仪、民俗及饮食文化的重要载体,为做好凤香型白酒历史文化保护和传承、产区环境治理,按照地方立法不设限、不画框,以解决问题为根本的思路,制定出台《宝鸡市凤香型白酒历史文化和产区环境保护条例》,以法治之力传承、保护和发展凤香型白酒历史文化,助推西凤酒突破百亿大关。
以市域基层治理为着力点,回应社会民生关切。坚持以推动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为目标开展立法工作,制定出台《宝鸡市养犬管理条例》《宝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宝鸡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拉起了不文明养犬行为的法律警戒线,对不文明养犬“顽疾”依法予以刚性治理,杜绝了剩饭剩菜以其他方式“回流”餐桌问题,将城市管理经验做法上升为地方性法规,进一步巩固提升宝鸡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国务院《城市公共交通条例》施行后,在全省范围内
坚持党的领导 把牢立法工作“大方向”
始终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地方立法全过程各方面,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地方立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和来宝鸡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自觉将地方立法工作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对标对表,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标对表,牢牢把握地方立法正确政治方向。
紧扣改革发展推进地方立法。坚持地方立法与市委同向发力、与改革发展同频共振,自觉把立法工作摆在全市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和推动,立法规划和计划报请市委审定,立法过程中的重要事项、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定地方性法规在三审前提请市委批准,把党的主张、决策通过地方立法转化为全市人民共同意志,用法治力量推动党委各项工作全面落实。
发挥常委会党组作用保障地方立法。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坚持第一时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听取年度立法计划制定情况汇报,在法规立项、起草、审议等关键环节严格审核把关,及时研究解决立法工作中的重点问题,研究制定立法工作规程、技术规范、评估、听证、专家顾问等11项地方立法工作制度,切实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
突出地方特色 找准立法工作“小切口”
始终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立足地方立法“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定位,突出务实管用、体现宝鸡特色,以重点领域法治供给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回应民生关切。
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切入点,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制定出台《宝鸡市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安全管理条例》《宝鸡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宝鸡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宝鸡市市区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等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地方性法规,为水源地保护和大气污染防治提供了执法依据,推动宝鸡市在全省首家建成餐厨废弃物集中收处体系,建立餐饮垃圾变废为宝生产链条,以法律“红线”守护生态“绿线”。
以历史文化保护为突破点,传承优秀中华文化。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宝鸡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加强文物保护研究和宣传阐释,讲好宝鸡故事,高效完成《宝鸡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立法,为展现宝鸡历史文化的深厚底蕴提供法治保障,助力周原遗址入选“全国六大考古新发现”。宝鸡作为中国白酒文化发祥地之一,白酒酿造历史悠久,凤香型白酒三千年无断代的匠心传承,造就了独特的古法酿制技艺,是展现陕西关中地区礼仪、民俗及饮食文化的重要载体,为做好凤香型白酒历史文化保护和传承、产区环境治理,按照地方立法不设限、不画框,以解决问题为根本的思路,制定出台《宝鸡市凤香型白酒历史文化和产区环境保护条例》,以法治之力传承、保护和发展凤香型白酒历史文化,助推西凤酒突破百亿大关。
以市域基层治理为着力点,回应社会民生关切。坚持以推动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为目标开展立法工作,制定出台《宝鸡市养犬管理条例》《宝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宝鸡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拉起了不文明养犬行为的法律警戒线,对不文明养犬“顽疾”依法予以刚性治理,杜绝了剩饭剩菜以其他方式“回流”餐桌问题,将城市管理经验做法上升为地方性法规,进一步巩固提升宝鸡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国务院《城市公共交通条例》施行后,在全省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