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代表成为群众身边看得见的“贴心人”

2025年07月10日 字数:1332
  □ 文/潘国红

  把选区或选举单位群众事作为代表履职之要,不仅是对代表履职的明确要求,更是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深化拓展和实践推进。

  “村内道路过于狭窄,车辆进入不方便”“改造发展要尽量保留乡土人情”“就医、就学问题希望要在配套建设规划中综合考虑”……
  2025年3月17日,上海市嘉定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区、镇两级人大代表联系服务人民群众日活动。代表们深入“家站点”等平台阵地,倾听民声、吸纳民意、汇聚民智,回应群众关切。活动中,167名区、镇两级人大代表参与接待群众278人,听取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148条。(上海人大公众号 2025年3月19日)
  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选区或选举单位是代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主阵地,也是代表履职行权的基本单元。新修改的代表法规定,代表应当“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代表受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监督”。作为在某个选区或选举单位选出的人大代表,理所当然要反映所在地区群众意见建议,把选区或选举单位作为民主实践主阵地主战场,深入了解、积极反映并努力解决选区或选举单位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是代表的首要任务基本职责,也是代表应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一直以来,存有这样一种认识误区,片面强调代表应该是“人民整体利益的代表”,代表的职责是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履职行权。现实中,代表与选民或选举单位利益脱节,代表职务履行虚化,选民或选举单位难以通过代表履职获得能感知、看得见、摸得着的切身利益,选民有事不会去找代表。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整体和局部之间不存在根本的利益冲突。代表应该是全局论者,但是又不能唯全局论,离开具体的、现实的选民或选举单位利益,而抽象地谈“全局利益”,是不现实的。代表职能是多方面的,而其首要的或者说根本的职能是代表选民或选举单位利益。只有这样,人大才能充分体现民主特点,充分反映各地区、各方面、各阶层愿望和要求,然后通过集思广益、民主集中,形成符合大多数群众意愿、代表人民根本利益的决议决定。
  做实做细做强代表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推动代表把选区或选举单位群众关切贯穿履职全过程,围绕实现方便群众便捷参与、延伸代表联系服务群众触角,进一步优化“线上+线下”“家站点”履职平台,丰富代表联系服务群众内容和形式。强化代表履职制度约束,规范代表履职行为,实现代表与选区或选举单位联系服务常态化制度化。健全代表收集反映群众意见反馈机制,形成“收集民意、研判会商、解决诉求、评价反馈”闭环处置机制。
  把选区或选举单位群众事作为代表履职之要,不仅是对代表履职的明确要求,更是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深化拓展和实践推进。我国实行五级人大代表制度,代表在选区或选举单位履好职,可以为国家意志形成筑牢民意基础和社会基础。每一位代表在选区或选举单位的履职实践如同一块块拼图,共同构建全过程人民民主完整图景,筑牢人大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底座,真正让全过程人民民主直达基层、直抵民心。每一位代表都要强化代表意识,把紧紧围绕选区或选举单位群众的实际需求作为履职出发点和落脚点,常态化收集和反映群众诉求,并接受群众监督,更好展现“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责任担当。
  编辑/李卫锋(lwf26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