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陕西优势加强我省文化安全立法工作
2025年07月10日
字数:1827
实现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与传承,根本在于加强法治保障,具体到操作层面,要以立法规划为逻辑起点,进而确定立法目标,聚焦核心保护领域,保证立法设计的科学性,最终实现规范立法。
(二)文化产业发达
陕西省文化产业坚持稳健发展,依托本省丰富历史底蕴,取得多项良好成果。2022年陕西省文化及相关产业实现增加值780.97亿元,位列全国第16位。具体到文化产业发展的良好范例,特色文创产品“绒馍馍”远销海外、历史舞剧《长恨歌》成为文化名片、推出“三秦四季”旅游品牌新形象,形成了丰富的产业集群。
通过立法手段保障公众文化参与,激发文化创新动能,在驱动文化产业纵深发展中扮演关键角色,拓展文化产业辐射力,发挥文化产业在经济社会中的战略性支撑作用,具有深远影响。
(三)法治人才聚集
法律具备活力的动因来源于具体实践,这一过程必然需要法治人才队伍的依托。法治人才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核心力量,运用其专业知识在法治层面推动国家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现代化。
陕西省高校从规模体量、办学水准与区域布局均在全国呈现出显著优势。针对法学学科而言,陕西省设置法学专业(包含法律系)的本科普通高等学校共计19所,其中开设法学专业的“双一流”高校、法学专业“五院四系”高校共计7所,储备了大量高素质法律职业人才,我省已建立起结构合理的法律职业队伍遴选与储备机制,为文化安全的立法工作构筑了坚实的智力支撑。
我省文化安全现行法律规定
法律概念的广义范畴包含宪法、法典、国际条约、行政法规,亦包含司法判决等非正式制度安排。
(一)国家层面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文化安全层面的立法骤增,国务院亦颁布多部行政规章等对文化安全工作予以规制。现阶段,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修订了《文物保护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非物质遗产保护法》等对文化安全有一定规范的法律,出台《“十四五”文化发展规划》《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等一系列党内法规。
从国家层面来看,国家出台的多部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都对文化安全立法工作提供重要依据。但是,目前关于文化安全的保障更多以“分头治理”为主,专项性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缺位,亟需构建系统性的文化安全法律框架。
(二)地方层面
陕西省制定了一系列关于文化遗产保护、红色文化保护、文物保护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同时,各个市也因地制宜,根据地域特色制定了相关条例,进一步细化了对各个文化领域的安全保障。其中,《安康市陕南民歌保护传承发展条例》《汉中市陕南民歌保护传承发展条例》《商洛市陕南民歌保护传承发展条例》开创了陕西文化领域协同立法的先河,也是全国首部聚焦民歌传承保护的地方立法,对优秀传统文化进行法律供给,填补了制度空白。在群众文化层面,颁布《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陕西省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有利于推动文化设施建设,提升文化服务效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层面,《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陕西省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明确了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措施。
司法实践中,陕西省建立多个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基地、设立文物遗迹保护巡回法庭、将历史文化古迹和文物保护等领域案件纳入公益诉讼。陕西省人大常委会2025年立法工作计划将《陕西省帝陵保护条例(已制定)》《陕西省文物保护条例(修订)》纳入预备审议项目;将《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修改)》纳入调研项目;指导延安市、榆林市开展陕北民歌保护传承发展协同立法。以上工作均对文化安全事业的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
针对我省文化安全立法的建议
通过对陕西省文化安全地方立法的相关现状进行分析,可以看出,陕西省在地方立法中开展了一系列以有力保障文化安全的地方立法活动,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上述实践表明,对我省文化安全相关工作进行专门立法具有可操作性。在总体国家安全观视域下进行考察,出台全国首个地方性文化安全立法,即《陕西省文化安全条例》(下称《条例》),对于我国非传统国家安全领域立法具有良好的前瞻性,可以为多个省市的相关立法提供借鉴,向国家提供“陕西经验”。同时辅以《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弥补转向领域的不足,进一步强化对我省文化资源的保护。
(一)充分发挥人大优势,凝聚各方智慧
立法的价值引领与制度驱动功能对地方立法也提出相应要求。当前,我国尚未制定文化安全专门法,尚无中央立法可供借鉴。同时,针对具体条款的设计,需要进一步的研究讨论,比如对危害文化安全的行为如何定义,具体用何种手段保护文化安全。作为专门保
(二)文化产业发达
陕西省文化产业坚持稳健发展,依托本省丰富历史底蕴,取得多项良好成果。2022年陕西省文化及相关产业实现增加值780.97亿元,位列全国第16位。具体到文化产业发展的良好范例,特色文创产品“绒馍馍”远销海外、历史舞剧《长恨歌》成为文化名片、推出“三秦四季”旅游品牌新形象,形成了丰富的产业集群。
通过立法手段保障公众文化参与,激发文化创新动能,在驱动文化产业纵深发展中扮演关键角色,拓展文化产业辐射力,发挥文化产业在经济社会中的战略性支撑作用,具有深远影响。
(三)法治人才聚集
法律具备活力的动因来源于具体实践,这一过程必然需要法治人才队伍的依托。法治人才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核心力量,运用其专业知识在法治层面推动国家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现代化。
陕西省高校从规模体量、办学水准与区域布局均在全国呈现出显著优势。针对法学学科而言,陕西省设置法学专业(包含法律系)的本科普通高等学校共计19所,其中开设法学专业的“双一流”高校、法学专业“五院四系”高校共计7所,储备了大量高素质法律职业人才,我省已建立起结构合理的法律职业队伍遴选与储备机制,为文化安全的立法工作构筑了坚实的智力支撑。
我省文化安全现行法律规定
法律概念的广义范畴包含宪法、法典、国际条约、行政法规,亦包含司法判决等非正式制度安排。
(一)国家层面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文化安全层面的立法骤增,国务院亦颁布多部行政规章等对文化安全工作予以规制。现阶段,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修订了《文物保护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非物质遗产保护法》等对文化安全有一定规范的法律,出台《“十四五”文化发展规划》《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等一系列党内法规。
从国家层面来看,国家出台的多部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都对文化安全立法工作提供重要依据。但是,目前关于文化安全的保障更多以“分头治理”为主,专项性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缺位,亟需构建系统性的文化安全法律框架。
(二)地方层面
陕西省制定了一系列关于文化遗产保护、红色文化保护、文物保护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同时,各个市也因地制宜,根据地域特色制定了相关条例,进一步细化了对各个文化领域的安全保障。其中,《安康市陕南民歌保护传承发展条例》《汉中市陕南民歌保护传承发展条例》《商洛市陕南民歌保护传承发展条例》开创了陕西文化领域协同立法的先河,也是全国首部聚焦民歌传承保护的地方立法,对优秀传统文化进行法律供给,填补了制度空白。在群众文化层面,颁布《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陕西省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有利于推动文化设施建设,提升文化服务效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层面,《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陕西省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明确了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措施。
司法实践中,陕西省建立多个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基地、设立文物遗迹保护巡回法庭、将历史文化古迹和文物保护等领域案件纳入公益诉讼。陕西省人大常委会2025年立法工作计划将《陕西省帝陵保护条例(已制定)》《陕西省文物保护条例(修订)》纳入预备审议项目;将《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修改)》纳入调研项目;指导延安市、榆林市开展陕北民歌保护传承发展协同立法。以上工作均对文化安全事业的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
针对我省文化安全立法的建议
通过对陕西省文化安全地方立法的相关现状进行分析,可以看出,陕西省在地方立法中开展了一系列以有力保障文化安全的地方立法活动,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上述实践表明,对我省文化安全相关工作进行专门立法具有可操作性。在总体国家安全观视域下进行考察,出台全国首个地方性文化安全立法,即《陕西省文化安全条例》(下称《条例》),对于我国非传统国家安全领域立法具有良好的前瞻性,可以为多个省市的相关立法提供借鉴,向国家提供“陕西经验”。同时辅以《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弥补转向领域的不足,进一步强化对我省文化资源的保护。
(一)充分发挥人大优势,凝聚各方智慧
立法的价值引领与制度驱动功能对地方立法也提出相应要求。当前,我国尚未制定文化安全专门法,尚无中央立法可供借鉴。同时,针对具体条款的设计,需要进一步的研究讨论,比如对危害文化安全的行为如何定义,具体用何种手段保护文化安全。作为专门保